近日,广东汕尾海丰县的一条路面上出现长300米的“奇葩”减速带。开车经过的司机们感到“一跳一跳”,被迫体验“震颤式按摩”。
据了解,该地段事故频发,为预防才设置了减速带。客观而言,在道路特殊地段铺设减速带是一种必要的安全措施,但长度应设计在合理范围。学校门口的减速带总长达300米,显然没必要。对此,海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的说法是,由于当时时间紧,他们和施工单位之间并没有图纸交接,只是通过电话口头指示,施工方对减速带的设置方式存在误解。
也就是说,是沟通过程中施工单位“听错了”。
语言沟通中出现误解也难免,但施工的问题上仅有“口头指示”,显然太不规范。如果说,相关部门认为减速带施工的技术含量也不高,没必要搞得那么正规,但这种无甚技术含量的施工竟给弄出了问题,有些说不过去。
首先是施工单位的“误解”叫人难以理解。按理说,这种“电话指示”的施工单位很可能是长期合作单位。铺设长度明显超过正常范围的减速带,恐怕直觉都能感觉到反常,施工单位却仍被“口头指示”所“误解”,而没有表现出应有的质疑、求证精神,这至少说明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还不到位;抑或是觉得,公家的钱多花点少花点无所谓。
▲工人正在铲掉多余的减速带。 广东经济科教频道视频截图
再说主管部门,再小的项目,验收程序也不可以省略。减速带虽小,但却是关乎交通安全的大事。该路段已发生过多起交通事故,为避免再发生事故才设置了这个减速带,但主管部门对“奇葩”减速带的后知后觉,也反映了某些问题。
一段减速带超出合理标准,把不合理的部分铲掉,也就算整改完毕了,看上去似乎不是什么大事;然而,这一“小事”所反映出来的工作作风问题却不得不重视。
不管怎么说,施工标准靠“听”都不靠谱,“时间紧”也不是理由。作为路桥建设的主管部门,如果“时间紧”就可以省略程序,那问题可能就更严重了。无论如何,这种为了“抢时间”而省略程序、便宜行事的做法,都叫人担忧。
而主管部门在事故多发地段铺设减速带的“时间点”,也叫人困惑:该路段在学校附近,既没有信号灯、又已经发生过多起交通事故,本该更早采取措施。信号灯、减速带滞后于道路建设的做法,本身就不合理。
希望当地能够把“奇葩减速带”作为一个“引子”,由此反思更多、更深层的问题,而不是就事论事。
□马涤明(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