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背景下,证监会对发行监管工作也作出特殊安排。此举被投行人士称为“目前最实事求是的办法”。
2月3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发行监管工作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安排的通知》(简称《通知》),这是在日前五部委联合发文通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之后,关于发行监管环节的最新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对于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表有效期届满后终止审查时限等与发行审核相关的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均暂缓计算。
“这是目前最实事求是的办法”,国内投行业务排在前列的某券商投行相关负责人告诉界面新闻记者,目前由于疫情的爆发,个别疫情严重区域,中介机构无法做到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只能通过视频或电话连线方式进行,效率相对较低。
另一位券商一线投行人士也表示,其所在券商投行人员只能在家做业务,等到2月10日才可外出办公,与客户电话会议沟通有其局限性。而且考虑到以往投行团队协作的工作模式,目前整个团队效率并不高。
“监管层就怕中介机构比平时做的慢,一着急就跑去疫区了。现在相当于中止了各类审核时限,券商可以根据自己情况安排工作”。该负责人表示,暂缓就是指计算时效中止,等发通知恢复再重新计算,“到时候疫区解散,就恢复计算,是很为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考虑的方式。”
2月2日,上交所也发布通知,自2月3日起,科创板首次公开上市审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及其他相关审核中发行人回复时限等规则规定的审核时限,以及发行人更新财务报告的时限,予以中止计算;具体恢复计算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除为发行审核时限和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按下“暂停键”外,证监会发行部还开通以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光盘等为主要形式来报送文件的通道,便利相关主体。发行部也将以传真、邮寄或公告等为主要方式送达发行核准批文、反馈意见、告知函等相关文件。
防控疫情期间,相关主体如有问题需要沟通的,证监会发行部工作人员将高效及时以接听电话、接收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为相关主体服务,并及时查阅及时回复相关主体的信息。
“以往证监会是要求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并存档。现在疫情下特事特办,提高投行的效率,也对防控疫情有帮助”。上述投行一线人员称。
而发行人在准备相关文件、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对于发行监管具体工作,有利于疫情防控的意见建议,证监会也开通了邮箱[email protected]和传真01088061252、01088061644接受反馈。另外,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证监会还会对上述安排进行调整优化完善,并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