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4日电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成都一男子返蓉时隐瞒境外旅居史,未第一时间主动向航空公司、机场、社区等申报。鉴于其能够主动认错悔改,未造成现实社会危害,警方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通报称,3月18日,郑某(男,32岁)从境外入境,乘坐国内航班抵达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其间未如实填报境外旅居史。下机后,郑某乘坐出租车直接返回其租住房中,后于3月20日自行驾车外出,21日返回。3月22日,郑某经他人提醒,到社区申报并办理健康证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当即责令郑某居家隔离,后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调查认为,郑某返蓉时隐瞒境外旅居史,未第一时间主动向航空公司、机场、社区等申报,违反了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之相关规定,鉴于其能够主动认错悔改,未造成现实社会危害,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郑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示,当前中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转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境外抵蓉人员及国内重点地区抵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抵蓉后第一时间主动申报,对于拒不服从紧急状态情况下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故意隐瞒以及虚报谎报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