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长江流域的重点水域将分类分阶段实行渔业禁捕。当日零时起,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根据部署,2020年年底前,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要完成渔民退捕,实施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意义何在?
据介绍,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挖砂采石等活动影响,长江水域生态功能明显退化,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凸显。比如,白公式豚、白鲟、鲥、鯮等物种已多年未见,中华鲟、长江江豚等极度濒危。
生态破坏不仅危及长江水生生物种群繁衍,渔业生产也受到严重影响。1954年长江流域天然捕捞量达42.7万吨,上世纪60年代捕捞量下降到26万吨,80年代为20万吨左右。近年来即使大规模增殖放流,长江每年的捕捞量也不足10万吨,约占全国淡水水产品总量的0.32%。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禁捕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区市,启动实施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2017年以来,会同贵州省率先在赤水河流域开展全面禁捕试点以来,赤水河流域生物多样性指标逐步好转。据监测调查,当前,赤水河鱼类已增加到160余种,其中珍稀鱼类49种;赤水河流域监测断面水质常年达到Ⅱ类标准,全面禁捕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禁捕之后,世世代代以渔为生的渔民生计怎么办?
根据沿江各地测算,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共涉及沿江10个省市的合法持证渔船11.3万多艘、渔民近28万人。禁捕之后,如何帮扶退捕渔民走上岸、立住脚、谋发展?
2019年年初,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对禁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作出了明确安排。根据《方案》,禁捕期间,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各地结合现有政策资金渠道解决。同时,中央财政安排了补助资金对各地的禁捕工作给予适当的支持,积极引导退捕渔民上岸和转产转业。
没有真金白银的足额投入,禁捕工作很难取得实际效果。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中央财政已安排92亿元补助资金,分年度拨付执行。目前,2018年和2019年中央财政一次性禁捕补助资金都已到位。
长江禁捕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历史性工作。于康震表示,随着禁捕工作的持续推进,沿江省市县政府要主动入位,抓好任务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话又说回来,禁捕工作的推进,也离不开公众的参与。禁捕之后,江鲜必然在市场消失,非法捕捞的利益诱惑也将加大。在这里也提醒消费者,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让我们携手守护母亲河。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