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东兰韦道贵等42人重大涉黑案一审开庭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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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韦道贵等42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侵入住宅、非法采矿罪一案。

该案系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涉及罪名多,社会影响大,犯罪事实时间跨度长。

公诉机关指控,以韦道贵、廖斌为首的犯罪组织从1996年开始,从恶势力团伙逐步发展成有组织领导者、骨干分子、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等结构稳定、人员层次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河池市东兰县城及周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成立初期以开设赌场获取非法利益。2010年后,廖斌、韦道贵成立了十余家公司,陆续涉猎KTV、信贷、寄卖、建材、运输、商贸等多个产业。期间,该组织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用以支持、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和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黑护商、以黑养商”的模式。

图为庭审现场 。金城江法院供图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韦道贵控制的3家公司,通过上述违法手段垄断了东兰县生猪屠宰及建筑工程领域石、沙、混凝土供应市场,获利达数千万元。

韦道贵、廖斌利用利益分配、人事安排来管束、控制该组织成员的活动及组织的日常运转,为在维护组织利益和权威而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中遭受损失的成员提供善后费用。在此过程中,该组织其他成员绝对服从韦道贵、廖斌的指挥、管理,韦道贵逐步成为组织的头目。

以韦道贵、廖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东兰县城内有组织或成员单独实施共计35起违法犯罪事实,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致使群众在合法利益受到犯罪或者严重违法活动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常途径控告、举报,在东兰县城内产生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42名被告人中有2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中被告人韦道贵、廖斌二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数十起违法犯罪活动,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1个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其余27名被告人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所涉及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另外13名被告人应当以其所涉及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并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30多起违法犯罪事实逐一审理。

庭审预计持续7天,并将择期宣判。(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