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 王鑫
因开发、销售
“荐股软件”,证监会重罚证券之星关联公司,没收其违法所得2413.6
万元,并处以
4827.2
万元罚款。
据证监会公告,上海聿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聿莜)存在两处违法事实,一是
开发、销售
“荐股软件”,二是
将荐股软件销售业务委托给
陈某健代理
,但后者
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
事实上,广为市场熟知的
“证券之星”经营主体为上海美宁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下称证券之星),上海聿莜则在2020年7月由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更名而来。不过,天眼查
数据显示,上海聿莜与证券之星的实控人均为王晓明。
据官网介绍,证券之星始创于
1996
年,是自中国互联网发展早期就开始提供财经资讯的专业网站之一,公司为投资者提供财经资讯服务,覆盖股票、基金、期货、黄金等投资领域。
2016年4月,证券之星股权发生变动,久奕资本入主并控股,而王晓明正是久奕资本的原股东,曾持股16.25%。
具体而言,上海聿莜
开发
并
销售
了
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
和
工具
(以
Alpha系列、锦囊系列等软件
及
以此为基础或辅助的产品
),上述产品
能够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和买卖时机建议
,依证监会
《
“荐股软件”暂行规定》可被定义为
“荐股软件”。
2016
年
11
月
15
日,证券之星与陈某健签订合作协议,委托陈某健负责上海聿莜浙江分公司(后双方协商变更为上海聿莜顾戴路分公司)的组建及运营工作。
上海聿莜顾戴路分公司于
2017年
4
月
17
日成立,
2017
年
9
月
30
日注销,后变更为顾戴路业务点(以下将分公司注销前后统称为顾戴路业务点),但相关业务仍正常开展,未受影响。顾戴路业务点由陈某健实际控制,独立于上海聿莜,并非上海聿莜的分支机构。
顾戴路业务点的核心业务为销售
“荐股软件”,其他业务主要围绕销售业务开展。顾戴路业务点以上海聿莜名义开展业务,通过在网站投放广告吸引客户并在微信上向客户推荐产品的方式销售
“荐股软件
”
。上海聿莜对顾戴路业务点进行合规检查、提供培训。顾戴路业务点销售人员在营销过程中存在夸大、不实、误导性宣传,暗示保证收益等行为。
顾戴路业务点向
上海聿莜报备
“荐股软件
”
的成交客户,由上海聿莜核对确定购买产品成交客户的信息。销售款项由客户汇入上海聿莜指定账户。销售收入按照陈某健与上海聿莜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并由上海聿莜扣除保证金和代陈某健支付的房租、工资、广告推广等经营费用后,返还至陈某健指定账户。顾戴路业务点所有经营费用由陈某健自行承担。
经查,
2017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期间,上海聿莜委托陈某健代理销售
“
荐股软件
”
的销售收入为
25
95万
元,扣除相关税费后,违法所得为
2414万
元
。证监会
责令上海聿莜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2414万
元,并处以
4827万
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