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推出独生子女护理假,专家:依赖于用人单位支持

亚太日报

text

为了鼓励人们尤其是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群体抽出更多时间照顾父母、陪伴老人,各地纷纷出台政策要求用人单位每年给予职工陪护假期。

近日,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该条例定于2018年1月1日施行。

除黑龙江外,据不完全统计,其他省份包括河南、福建、广西、海南、湖北等地也已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天数。界面新闻注意到,各地出台的独生子女护理假长短不一,河南省、广西省和福建省分别给出了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15天和10天的独生子女护理假,并已经开始施行。

在各地出台的政策中,大部分都强调独生子女在护理假工资待遇不变,甚至有些省份将不执行的单位列入黑名单。例如,福建省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工资福利,人社或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给付。情形严重的单位将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根据民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中国老龄化日趋严重。

ZAKER新闻日前报道称,有社会学家认为,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今天,养老窘境已是不可回避的现实。独生子女这一政策是我们国家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制定的,现在,推出独生子女护理假,是政府从政策层面上给予这部分人关心关爱。

东方网今天发表署名殷建光的评论文章指出,独生子女护理假的设计是绝对的民生政策,一方面,督促独生子女更好的照顾父母;一方面,让独生子女父母得到很好地亲情抚养。更重要的是很好的弘扬了孝敬社会美德。

独生子女护理假确实得到不少年轻上班群体的支持,但是护理假能否得到有效执行仍然存在一些担忧。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系副教授李昌阳日前在接受桂林晚报采访时表示,带薪护理假实施的关键在于落实。而护理假的落实主要依赖于用人单位的支持,用人单位应该自觉遵守法律,全力支持护理假的顺利实施。

央视网发文评论称,在带薪年假尚难全面落实,甚至周末双休都无法保障的现实下,独生子女“护理假”很可能会成为“空头假期”,可望而不可及。作为私企,为自身利益考虑,更加缺乏让员工休假的动力。

站在企业角度看问题的声音也不少。广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曾在《南方都市报》发文称,独生子女15天的带薪看护假,其实是将养老的责任转嫁给了企业,毕竟15天的看护假企业要照样付出薪酬和其他福利,却不会有任何收益。以法规的名义近乎强迫地要求企业承担不属于其经营范围的社会责任,这是值得商榷的。

而据《劳动报》消息,劳动法专家、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陆敬波律师认为,条例属于地方正式立法,所以应属强制性规范,但如果没有相关条文配套,对未履行义务的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执法部门进行明确约束,缺乏一定的保障机制,那么就很难推动条例的有效执行。

虽然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存在一些问题,但并非没有解决之道。央视网指出,一方面,政府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惩各类违规行为。福建的做法值得各地参考。另一方面,政府也应从税收等方面给予用人单位优惠,降低用人成本。私企不愿意批准员工休假最大的驱动力就是利益,如果政府能给予它们适当的补偿,使守法的成本降低,相信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的阻力将大大减小。

而中新网消息称,相关专家表示,仅靠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还不足以把独生子女从老龄化社会的重压下解救出来。要以政府为主体,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以养老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