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仲打造南北双总部发展格局 长三角仲裁机构携手一体化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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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成立,并签署《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合作协议》。上海市司法局供图

中新网上海11月6日电 (记者 陈静)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简称,上海总部)6日正式揭牌,在中国率先探索国际仲裁机构双总部发展管理新模式;“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简称,联盟)同期成立,并签署《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合作协议》。

据悉,上海总部将成为中国海仲海事海商仲裁业务核心和创新平台等,与北京总部呼应,形成中国海仲“北京+上海”南北双总部发展格局。

1959年成立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中国海仲),是目前中国唯一以解决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为特色的全国性、国际化仲裁机构。在司法部的大力支持下,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中国贸促会批准,同意中国海仲设立上海总部,并优化其组织架构和功能定位。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海洋强国”战略,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亚太仲裁中心。

据了解,上海总部启用后,将围绕中国海仲“大物流”“大交通”业务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牵引,立足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亚太仲裁中心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为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等注入新动能。

在6日开幕的第二届上海国际仲裁高峰论坛上,“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成立,该联盟是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倡议和指导,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马鞍山仲裁委员会共同发起成立。

联盟旨在建立和完善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的协同机制,引导和规范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健康发展,探索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的合作路径,提高仲裁行业的整体效能和核心竞争力。长三角仲裁联盟将设立联络处作为常设联络机构,委托上海仲裁协会处理联络处的日常运行工作,并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联盟成员将在制度改革创新、信息技术互助等多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与交流。

据介绍,联盟将充分运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制度创新优势,共同探索优化完善仲裁规则等,探索立足中国实际、接轨国际的仲裁制度体系,努力提升长三角区域仲裁工作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形成以长三角为代表的可复制可推广的仲裁机构改革经验,在国际仲裁事务中发出长三角仲裁的声音。

据了解,联盟将大力加强仲裁科技创新,探索在线仲裁的应用路径与发展方向,进一步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前沿技术,从各个层面完善网络在线仲裁的合规性与高效性,鼓励和支持在联盟成员内部形成远程庭审设施共用、软硬件技术共享、专业技术人员相互支持机制,切实提升长三角仲裁一体化信息化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