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界人士:常設仲裁法院無權審判

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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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菲律賓單方面就南海主權爭議提出仲裁,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12日公佈結果,裁定中國在南海主張的“九段線”“沒有法理基礎”。據香港文匯報13日報道,有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聯合國公約,常設仲裁法院無權處理南海爭議,因爭議涉及邊界及歷史,超出一般海事範疇,并認為這是牽制中方防衛領土的政治裁決。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在接受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常設仲裁法院只處理《公約》第二九七條的內容,包括航海自由、保育海洋生態、海洋科學探索及捕魚等爭議,但《公約》第二九八條提到,當爭議牽涉到海洋板塊邊界時,常設仲裁法院就無權處理。

馬恩國:越權且違反條款

馬恩國說,常設仲裁法院有權處理主權的歷史申索(historical claim),但當一個國家作出書面聲明,表明不接受由常設仲裁法院及海事仲裁庭處理時,法院同樣無權處理,而中方已在2006年作出聲明,“它的做法完全超越其審判權,也違反《公約》條款。”

他續指,從歷史角度來看,“九段線”的前身十一段線早在民國時期劃出,而“九段線”已向聯合國申報,但菲律賓憲法提及的領土範圍,並不包括“九段線”的黃岩島,菲律賓此次的爭議很無賴。

對於常設仲裁法越權接手爭議,馬恩國質疑這是要強迫中方放棄南海主權,不能形成具有戰略價值的第二島鏈,從而在遠離大陸的地方建立防空識別區及海上防衛網,將中方防線縮窄至距離大陸200海里,“可以說這次是政治裁決。”

鮮有大國承認類似仲裁

馬恩國認為,國際法院有權處理南海爭議,但菲律賓選擇到常設仲裁法院提出仲裁,是因為中方若參與國際法院的仲裁,可以提出歷史因素,菲方很大可能會敗訴。

律師錢志庸指,常設仲裁法院認為爭議不牽涉海洋板塊邊界,但法院忽略了中方擁有永興島的主權,當永興島的專屬經濟區伸延200海里時,就會與菲方聲稱擁有主權的黃岩島的專屬經濟區重疊,就涉及邊界爭議。對於中方不承認裁決,他說,其他大國過往都鮮有承認類似的國際仲裁,如在上世紀80年代,美國軍事介入尼加拉瓜政變時,就無視國際法院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