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同情“妖精女王”,越应谴责飙车党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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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女王”有无疾驰待查证,但飙车党骑机车飙车的问题确实存在。

作者 仲鸣

昨天最火的人物除了葛宇路,就是“妖精女王”了。

作为在上海机车界颇具知名度的摩托车骑手,“妖精女王”——25岁的徐某,7月24日22时14分在上海奉贤区平庄公路近林海公路驾驶机车时,出车祸身亡。

这则消息在机车论坛和车友圈贴吧等引发广泛关注,车友和媒体等多方信源都指向了“妖精女王”夜间疾驰。昨日媒体对此报道后,“妖精女王”芳华正好的生前照与惨烈的告别人世方式,都受到热议。

逝者究可哀。如作家屠格涅夫所说:“没有一种不幸可与失掉时间相比了。”“妖精女王”出车祸,本可怒放的生命在最好的年纪仓促收尾,本来拥有的大把时间,也随着生命画上句点而“作废”,这让人扼腕痛惜。在网上,好多人悼其不幸。

逝者为大,起于“物伤其类”的悲悯,也该是我们对不幸者应有的基本态度。报道中提到,有驾龄多年的车友说,“以前过了80就是鬼门关,她的情况至少是到了100码。”还有机车领域垂直公号晒出现场图称,她因遇到坑洼路段,加上车速较快,车子飞出,尾部碰撞路边护栏,路面滑行近百米。从为死者讳的角度讲,斯人已去,这一页就该翻篇了,就算有过失,也不宜再鞭笞。

但从痛定思痛的层面看,以个案为契机反思某种现象也有其必要性。“妖精女王”有无疾驰尚待警方查证,但跳出个案看,骑摩托的飙车党确实已成社会问题。

在圈层化社交流行的当下,车友也有其圈子。车友圈并非所有人都爱飙车,有车友就在微博澄清,自己所在的机车俱乐部第一条原则就是不飙车、不与他人比试。

但确有少数“摩的大飙客”爱玩“速度与激情”,把“再不疯狂就老了”的鸡血,洒在骑着改装车横飙马路中的快感上,也成了深植于小圈子的亚文化。像二环十三郎等,就是图拉风、找刺激。

正因如此,就舆情看,不少指责飙车党“扮炫耍酷却不顾公共安全”的锅,也甩在了“妖精女王”身上。这未必客观,但对个中情绪,我挺能感同身受:住在北京东四环大郊亭桥旁的我,晚上经常被飙车党飞啸而过的噪音凿得近乎神经衰弱。对这些人,“殷鉴在前”或许比法律更能教会他们: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因而,越同情“妖精女王”,越要谴责飙车党。“妖精女王”不幸,他们则不无辜。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