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实施方案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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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日报 】据福建省发改委消息,“福建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实施方案”,目前已基本形成送审稿,将尽快按程序报批实施。在该方案中,福建省提出,支持泉州市建设海上丝路先行区,支持福州市设立福州新区,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开放合作重点功能区建设。

据悉,福建近期将推进5项重点工作,一是构建海上合作战略支点,福建将发挥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宁德等沿海城市港口优势,完善集疏运体系和口岸通关功能,积极打造海上合作战略支点。二是促进设施互联互通,加快通陆达海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与海上丝路沿线国家信息互联互通、货物通关和人员往来便利化。三是加强投资贸易合作,加快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大力推进投资、贸易、金融、政府监管等领域改革创新,促进与海上丝路沿线国家投资贸易便利化。四是拓展海洋合作,深入推进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加快设立“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筹划建立“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印度尼西亚、泰国分中心。深化人文交流,承办亚洲合作对话——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论坛暨亚洲工商大会,办好第二届“中国福建周”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