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制止餐饮浪费,有哪些“他山之石”可借鉴?

新京报网

text

最近,制止餐饮浪费成为了热门话题。最新的消息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决定成立专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立法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会通过有效的具体立法,在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消费等各个环节强化管理,有效减少损失浪费;特别是在餐饮消费环节,积极倡导合理、健康的饮食文化,建立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长效机制。

将制止餐饮浪费上升到国家立法的层面,不是我国出现了粮食危机,也不是立法者的一时心血来潮。

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产量已经实现了创记录的“十五连丰”,近4年都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中国人均粮食占有量已经达到470多公斤,明显超过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粮食安全平均线水平。但是,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要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制止餐饮浪费就是必然举措。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本是国人耳熟能详的古诗,但在现实生活中,餐饮浪费却成了许多人不经意间行为举动。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大学生倒掉了可养活大约1000万人一年的食物,而我国每年浪费的粮食、食品的总量至少能养活2亿人。如此巨大的数字,与社会文明进步不符,与保障粮食安全不符。

实际上,立法制止餐饮浪费已经是很多国家不约而同的行动方略。

2016年,法国成为全球首个专门制定法律来禁止食物浪费的国家。该国《食物浪费法案》规定,禁止超市扔掉或销毁未售出的食物。假如超市有相应的剩余,必须将其捐赠给慈善机构或是食物银行。超市和慈善机构签订协议之后,能获得捐赠60%产品价值的税收减免。随后,意大利、日本等国也展开了《减少食物浪费推进法》等立法工作,要求从生产、制造、销售及消费等各个环节减少食物浪费。

近年来,不少地方围绕制止餐饮浪费已经开始先行探索。2013年以来,《珠海市餐饮浪费处罚暂行办法》、《武汉市剩饭剩菜行为的自律公约与处罚办法(试行)》等先后出台,很多餐饮协会和店家也主动推行“半份菜”“小盆菜”“N-1点餐制”等制止餐饮浪费的措施,光盘行动、剩菜打包的习惯已经蔚然成风,“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理念也已经深入人心。

但是,“无法可依”的窘境却很难对制止餐饮浪费形成全面且有力的规制。所谓“全面”,即制止餐饮浪费需要全链条的配合,从国家立法的导向到行业协会的推动,从餐饮企业的参与到消费者的购买,每一个环节都要有针对性措施,不能依靠一个端口去发力。

所谓“有力”,就是编实编密制止餐饮浪费的“网”,不要以抽象性的原则口号来实施立法,要下好绣花针功夫,让全链接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有法可循,这样才能让相关立法长出“牙齿”来。

浪费一粒米,看似不值一提,但是如果中国14亿人每顿浪费一粒米,就是聚少成多。长此以往,将是一个海量的天文数字。在这样的数字面前,不要说践行“俭,德之共也”的古训,就是连粮食安全就不能有力保障。

家中有粮,心中不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立法,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属于“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因此,无论是顺应粮食安全的立法规划,还是提升节约本身的制度规范,制止餐饮浪费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一环,立法都是大势所趋。

□莫一尘(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