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韓國去年離婚的夫妻中,每3對中就有1對是一起生活了20年以上的夫妻。韓國大法院最近發行的《2015年司法年鑒》顯示,2015年的“黃昏離婚”比率為29.9%,達到了史上最高值。
韓國的“黃昏離婚”率在2007年首次超過20%,此后在2010年、2012年、2014年不斷增加,分別為23.8%、26.4%、28.7%。與之相反,一起生活4年以下的“新婚離婚”率呈連年下降趨勢,到2015年“新婚離婚”率已經降至22.6%。
韓大法院相關人士表示,資料反映了老年層夫妻不像以前一樣願意忍著過日子,而年輕夫妻們對結婚和離婚更加慎重。
此外,去年“無子女離婚”率為51.3%。離婚的夫妻中有1名子女的占25.6%,有2名子女的占19.6%,有3名以上子女的占3.5%。也就是說,子女越多,離婚率越低。離婚原因中占比重最大的是性格差異(46.2%),之後是經濟問題(11.1%)、家庭不和(7.3%)和配偶出軌(7.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