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贸区,为“双循环”提供服务贸易新势能

新京报网

text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9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方案显示,建立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北京自贸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北京自贸区的实施范围119.68平方公里,涵盖科技创新片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高端产业片区三个片区。

在构筑国内外“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要促进各要素资源在全国统一市场自由流动,服务贸易的开放与改革是重中之重。而新设的以服务贸易为主的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就担负着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任。

根据北京自贸区总体方案,其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打造服务业扩大开放先行区和数字经济试验区。总体方案还通过设定21项主要任务和举措,具象化了北京自贸试验区的施力方向。

目前北京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83.5%,高于全国近30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占全市GDP的比重超过50%,且正以年均超过15%的速度增长。北京在服务业的经验和实力沉淀,使其具备了逐鹿全球服务贸易市场的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不单是展示数字贸易、文化贸易、商务会展、国际邮寄物流、跨境金融等现实需求的能力,更是展示不同国家服务业创造新消费力的能力和创意竞争能力。

而总体方案中谈到“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境外机构提供一卡通式NPR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等”,都旨在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搭建开放型制度体系,也是进一步提高北京在国际贸易服务竞争中的优势。

鉴于服务贸易独特的生态和秩序,北京自贸区建设可从几个方面发力:首先,在制度创新方面营造一个便利创新的制度软环境,以解放思想,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活力,对创业创新提供有效的试错、容错环境。

其次,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智本经济发展新模式,也是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妨碍技术、知识创新等突出的现实问题,就是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见物不见人,即知识产权保护主要集中在可以物化和具象化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等,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物权带有普遍性的特征就是难以完全物化。

为此,对于可以物化的知识产权,需要探索研究鼓励技术转移的税收政策,探索建立公允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抵押质押登记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质物处置机制,设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这样也将极大地激发市场的创新创业能力。

也就是说,北京自贸区要打造国际一流的服务贸易试验区,需要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和营造一个国际一流的可复制推广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在服务贸易领域探索国内国外“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

而国家层面赋予北京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鼓励北京自贸区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加大开放力度,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就为此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设立北京自贸区,本质上也是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棋局上的一记重磅落子。整体来看,经过多年的自贸试验区建设,我国已经设立了北至黑龙江、南至海南等20余个各有侧重、各负使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了以点连线、由线到面的新开放格局,初步搭建了“赛马不相马”、创意择优的高水平改革开放架构,这昭示着我国自贸区的“星星之火”正步入燎原之势。

可以预见,依托服务业和数字经济领头羊的地位与优势,北京自贸区将更好地发挥在中国服务业开放中的引领作用,带动形成更高层次的改革开放新局面。

□刘晓忠(财经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