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不檢控前廉政專員湯顯明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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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廉政專員湯顯明

【亞太日報訊】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27日發表聲明,決定不對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提出刑事檢控。

聲明表示,律政司在小心考慮適用法律、現有證據和御用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後作出結論,認為雖然湯顯明的某些行為可被視為未能符合公眾期望,但若提出刑事檢控,則並無合理機會可達致湯顯明被定罪的結果。

香港廉政公署於2013年4月收到有關湯顯明的投訴,於2013年5月14日成立專責調查小組就投訴內容展開全面調查。在收到廉署的調查報告及相關資料後,律政司對案件進行研究,並委託海外御用大律師就應否向湯顯明提出檢控提供獨立法律意見。

2015年10月9日,御用大律師向律政司提交最終意見書。他認為不論是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或任何其他罪行,在法律上均未有充分證據向湯顯明提出刑事檢控。

律政司的聲明表示,就本案而言,不對湯顯明提出檢控的決定完全是建基於證據不足的考慮。

聲明還說,本次律政司基於沒有充分證據的考慮決定不作出檢控,不應被理解為律政司認同湯顯明的行為或當中任何部分。

湯顯明於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任香港廉政專員。根據廉政公署2013年5月14日發表的聲明,湯顯明處理公務酬酢、饋贈及外訪開支等問題引起傳媒廣泛報道及公眾關注,包括有市民向廉署就此事公開作出有關指控貪污行為的投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