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称,围绕向中东海域派遣自卫队舰船一事, 日本政府提出了新的见解,即当日本船只和海上自卫队护卫舰同时航行并处于其保护之下时,自卫队可以使用武器还击来自外国组织对民船的袭击。防御行动被定义为正当防卫,不属于宪法第9条规定的行使武力范畴。
据日本《读卖新闻》6月28日报道,日本政府的方针是,当日本船只遭遇袭击时,正在执行中东派遣任务的海上自卫队舰船将依据《自卫队法》第82条中的海上警备行动条款行使警察权。《反海盗法》中有关海自行动的条款中规定,海自舰船可以对靠近民间船只的可疑船只采取射击其船体等动作,为民船提供救援。但在此次派遣任务中,对方可能会是伊朗革命卫队这样的国家或准国家组织,在这样的情况下使用武器实施救援就可能与宪法相抵触。为此,日政府内部一开始就有意见认为防御行动无法展开。
但是2019年6月,日本海运公司等企业的油轮在派遣海域周边遭到攻击。于是在海自执行派遣任务前,日政府内部就有广泛的担忧声音出现,认为将会遭到诸如不能保护受到袭击的日本船只为什么还要派遣海自舰艇之类的批评。
(来源:参考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