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臨時憲法”修訂版正式生效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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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李穎)泰國王室16日發佈公告說,泰國“臨時憲法”修訂版從當日起正式生效。根據修訂的“臨時憲法”,當國王不在泰國國內或因某種原因未能攝理國事時,臨時攝政王的人選將依照國王意願任命,並由國王和立法議會議長聯署。

公告說,泰國國王哇集拉隆功15日禦準了立法議會修訂的“臨時憲法”,修訂版於16日生效。

按照修訂前的“臨時憲法”,當國王不在泰國國內或因某種原因未能攝理國事時,樞密院主席將自動成為臨時攝政王。

今年1月10日,泰國國王哇集拉隆功要求巴育政府對2016年8月通過全民公投的新憲法草案進行修訂,修改其中有關規定國王權力的部分。

泰國現行使用的是2014年政變後頒布的“臨時憲法”。根據相關規定,如果要對目前尚在走法律程序的新憲法草案內容進行修改,則需要同時修訂“臨時憲法”。

泰國立法議會13日正式啟動修憲程序,並根據國王的要求修訂“臨時憲法”內容後呈國王禦準。

立法議會下一步將修訂新憲法草案並呈國王禦準。此前,總理巴育曾表示,整個過程預計需要2至3個月。

新憲法一旦經過國王禦準生效後,按照巴育政府承諾的政治路線圖,泰國將在2017年年底依據新憲法舉行2014年政變之後的首次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