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蛙驴肉等被列入禁食名单?国家林草局辟谣,全国人大加快修法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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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蛙、 甲鱼、驴肉等,统统禁止销售?针对网络流传的一份禁止经营销售动物的名单,国家林草局相关负责人日前专门辟谣,称并没有发布相关名单。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2020年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简称《公告》),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随着各地开始严格执行三部门《公告》,近日,一份禁止经营销售动物的名单在网上流传。在有关截图中,三部门《公告》下罗列了禁止经营销售的动物,包括“蛇类(包括水生蛇)、牛蛙、田鸡、甲鱼、龟类、娃娃鱼……”,还有水鸭、驴肉、鹌鹑、珍珠鸡鳄鱼、竹鼠、穿山甲、刺猬、山猫、大雁、果子狸等,有40多种动物。

对此,国家林草局相关负责人2月20日向中新社表示,三部委尚未发布相关野生动物名录,更没有发布禁食名单。

另据信息时报报道,记者查证后得知,该名单是广东某市一市场监管所公开张贴,告知辖区农贸市场等各商户的温馨提示,旨在给相关商户指引,告知目前哪些动物不可售卖。

报道称,关于哪些动物不可售卖,是该所通过相关局等层层询问,自行整理的一份操作手册,“是我们自己总结、整理的名单,在辖区照这个标准操作,非全省统一发布、执行的。”

界面新闻注意到,三部门《公告》发布后,业内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列入禁止范围的野生动物名录,明确哪些是可食用的,哪些是能利用的,包括对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该如何界定等。

北京师范大学生态学教授张立此前对界面新闻表示,目前很多市场上所见的“野味”物种并不在保护名录里,而且很多商家也持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这就使得执法非常困难。

对此,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透露,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另据新华社报道,2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委员长会议已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