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7月13日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3日表示,《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于今年5月通过,不可形同虚设,为现任区议员进行宣誓的工作必须进行。
报道援引香港中通社报道,林郑月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对于有声音关注特区政府拟进行区议员宣誓工作,有反对派区议员辞职的问题,林郑月娥作如上回应。
林郑月娥表示,有关条例通过之前,现任区议员在2020年上任时没有经过宣誓程序,但不等于区议员不需要符合拥护香港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的要求,因为他们参选时都有相关声明。条例通过后,特区政府需研究落实执行宣誓工作,及需要采取的后续工作,尤其是法律上的稳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