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下调结婚年龄的建议,再一次成为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近日表示,他将在2021年全国两会上建议修改《民法典》第1047条的规定,将结婚年龄调整为为“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界面新闻梳理公开信息发现,近年来,包括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丁列明等人士,也曾提出下调结婚年龄的建议,并引发热议。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审议期间,也有专家建议将结婚年龄下调,与国际接轨。不过,民法典最终沿袭了原婚姻法的规定。
2012年,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首次提出降低法定最低婚龄至18岁的建议,社会热议不断。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次年,即2017年,她又以《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建议》为题,再次将最低婚龄降至18岁的建议带上全国两会。她表示,降低法定婚龄可以在婚姻选择上给予年轻人更多自由,提供“先成家后就业”的另一种可能,满足二孩时代的社会现实需求。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和人口形势的变化,有关下调法定结婚年龄的呼声不断。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董事长丁列明也建议,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改为,“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并删除“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人口学专家黄文政告诉界面新闻,中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主要是为了配合当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中国法定结婚年龄在世界上属最晚。
如今,中国的人口形势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生育政策也处于调整期,结婚年龄也应随之下调。对于一些反对下调结婚年龄的声音,黄文政强调,下调结婚年龄“只是给你了这个权利,并不等于强制到这个年龄必须结婚。”
鲁晓明对媒体表示,当前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岁,女满20岁)主要基于上世纪80年代中国人口急遽膨胀、人口增长速度远超社会承载能力的国情而制定。
鲁晓明解释,经过几十年对晚婚晚育的宣传教育,全社会的生育观念已发生根本改变。少生优生成为主流生育观念,中国生育率已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根据国际经验,伴随生育率降低,人口老龄化趋势将加剧,代际人口数量失衡现象也可能会越来越严重。
鲁晓明认为,从生理发育的角度看,一般情况下,女子14岁、男子16岁左右就基本发育成熟。过晚的结婚年龄使生理发育成熟的青年人需要经历6年以上的婚姻等待期,不仅造成人为的禁欲、对公民权利形成不必要的限制,而且导致非婚同居等婚外性行为泛滥,影响婚姻的严肃性,对结婚登记等制度构成冲击。同时,将法定结婚年龄限制在不超过18岁是世界通行做法。
相关文献资料显示,新中国有关结婚年龄的规定最早见于1950年4月颁布的婚姻法。当时规定的结婚年龄为男性不早于20岁、女性不早于18岁。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版婚姻法,该法于198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结婚年龄的规定上调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顾海兵在题为《低法定结婚年: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必然趋势》的论文中指出,中国现行的法定结婚年龄和政策,是以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增长速度为依据制定的,随着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化,现阶段的经济和人口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过去的法定结婚年龄已经出现不适合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有必要对相关规定进行思考和完善。
顾海兵分析,1981年实行新的法定结婚年龄的目的在于控制人口增长速度,由于法定结婚年龄颁布以后并未改变,那么在适应一段时间后,生育水平应该进入稳定状态。但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一直在持续下降。
因此,顾海兵认为,法定结婚年龄在现在的社会经齐条件下对生育率的影响十分有限。
黄文政支持将法定结婚年龄下调到18岁的建议。“人到18岁身体和心智发育都已经成熟,在法律意义上也已经属于成年人,可以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可以入伍参军驰骋疆场,为什么不能结婚?”他表示,在晚婚晚育的现实下,下调法定结婚年龄可以在婚育观念改变上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