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社部网站3月23日消息,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此次养老金调整,意味着自2005年以来,我国已经连续14年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显示,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在2016年已达到2362元。
2017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据工人日报报道,根据2017年全国31个省(区、市,除港澳台外)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后,西藏、北京、上海、青海等地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超过3000元,位居全国前列。
《通知》要求,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
按照《通知》要求,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些地方省份养老金缺口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据新京报报道,2017年,人社部发布的一份《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6》显示,全国总体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在2016年的累计结余达到近3.7万亿元,较2015年继续增长,企业养老金平均可支付月数维持在17个月以上,但也有多个省份养老金告急。其中最严重的当属黑龙江省,不仅当期收不抵支,且累计结余已“穿底”。
对于养老金缺口问题,《通知》中也明确,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中央财政适当补助也仅是补充养老金缺口的途径之一。2017年11月,国务院日前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部署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该《方案》明确,划转的国有资本具有充实社保基金的特定用途和政策目标,运营收益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上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此外,《通知》明确,各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
《通知》强调,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此前在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视同仁”,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并入到社会养老金体系中。
据人社部网站显示,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继续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预计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