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对黄河流域十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回头看”:护“黄河水塔”

中国新闻网

text

图为青海境内黄河干流。(资料图) 青海省水利厅 供图

中新网西宁9月17日电 (贾克文 张添福)青海省水利厅17日消息,该省正式启动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以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中华民族母亲河黄河发源于青海省,多年平均出境水量264.3亿立方米,占黄河径流量的49.4%,向下游提供了近一半的优质源头活水,是名副其实的“黄河水塔”。

“青海既是黄河源头区也是干流区,要自觉扛起源头责任、拿出干流担当,把黄河源头保护好,扎实做好黄河源头及干流的水生态、水环境、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水保护与治理重点工作,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贡献力量。”青海省水利厅厅长张世丰日前对记者说。

据悉,此次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历时一年,范围包括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8市(州)36县(市、区),整治对象为2011年《水土保持法》实施以来,该省已审批及应当审批水保方案的已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

本次专项整治将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中,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销号一处。

其中,将重点整治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实施防治措施、未开展监测、未验先投、未缴纳补偿费等6种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项目,青海省水利部门将对各有关参建单位进行责任追究,主要包括约谈、通报批评、重点监管等方式。

青海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解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有效途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