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審判彰顯公平正義——劉漢等36人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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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26日電

劉漢、劉維等36人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於近日完成一審法律程序。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劉漢、劉維等死刑。其中,判決被告人劉漢、劉維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均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學專家們表示,案件審理和判決體現了司法公平正義。

2014年3月31日,開庭第一天,公訴人指控,該組織人數眾多,組織者、領導者明確,骨幹成員固定。劉漢、劉維、孫某某為該組織的組織、領導者;被告人唐先兵、劉小平、孫華君、繆軍和曠曉燕、陳力銘、曾建軍、文香灼、曠小坪、詹軍等為骨幹成員;被告人劉崗、李波、車大勇、仇德峰、肖永紅和王雷、田先偉、桓立柱、劉光輝、鐘昌華、王萬洪、張偉、曾建、袁紹林、張東華、孫長兵、閔傑、李君國、黃謀、田偉等為一般成員。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指出,“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層級非常嚴密,劉漢處於金字塔尖,平時只對劉維和孫某某發號施令,再由他們傳達給下面的骨幹成員;骨幹成員養著一群‘小弟’,隨時聽令。”

在劉漢等10人案庭審中,另案被告人田偉出庭接受調查,證明孫某某和劉漢都說過“要敢打、敢衝,打架必須打贏,出了事公司會負責”的話。多名被告人的多份供述顯示,為公司利益打架公司會管,有功的獎勵、提拔重用,不聽指揮或不敢出手的人會被開除。

在劉學軍等3人案中,公訴人當庭出示了揭示其組織層級的重要證據——劉學軍的4本工作筆記。泛黃的筆記本上,以日記的形式記錄著被告人劉學軍(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政委)從警期間,曾詳細勾勒出了劉漢、劉維、孫某某、曾建軍、陳力銘等人的層級結構。由於劉學軍包庇劉漢等人,未將該記錄按規定提交歸檔。

公訴人當庭指出,該組織成員多人均證實,“孫某某、劉維平時都聽劉漢的,劉漢就是他們的‘哥佬倌’。”劉漢對整個組織的發展壯大及協調、運轉發揮著最重要的作用,對組織成員有絕對控制力,在組織的多起違法犯罪活動中,指揮實施或事後提供支持,足以認定係組織者、領導者,應對全部組織犯罪承擔責任。

1年多時間的偵辦;400多名民警參與偵破;行程數十萬公里調查取證;1000多名證人被依法詢問;20名證人當庭陳述;1000多條補充偵查意見;800多冊罪證材料……公安機關查證被告人犯罪事實、公訴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一審法院審查、甄別、採信證據,最終依法作出莊嚴判決。

1999年初,時任漢龍集團總經理的孫某某聽說被害人王永成(綽號“大叫花”)揚言要炸漢龍集團保齡球館,告知劉漢,劉漢指使孫某某找人將王永成“做掉”。孫某某將劉漢指示告訴孫華君和繆軍,二人通知唐先兵、劉崗、李波、車大勇具體實施。後唐先兵等槍殺王永成。

關鍵證人孫某某出庭作證,其證言對劉漢是沉重一擊。孫某某清楚地指明瞭劉漢下達“做掉”指示的具體時間、地點。他還證實,事發後,在劉漢授意下,他安排實施殺人的被告人孫華君、唐先兵、繆軍等人去深圳,到劉漢的朋友範某某處躲藏,並分別給予了這些人獎勵。孫某某當庭回憶的一些細節也與其他證言、證據相印證。

一審審理查明:劉漢、劉維等人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當地存續近20年,成員多達30餘人,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數十起,共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傷等嚴重後果。劉漢、劉維主觀惡性極深,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公訴人向法庭提交的司法會計鑒定意見書、大量證人證言等證據,證明漢龍集團及其關聯企業,向金融機構騙取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等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8.3493億元、美元1.4億元;出示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證明劉維壟斷當地賭博遊戲機廳、河道採砂權,獲利400餘萬元,通過暴力行為壟斷廣漢市賭博遊戲廳獲利數千萬元。這些證據被法院採信。

法院審理查明:該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鉅額經濟利益,具有很強的經濟實力。所獲利益部分用於購買槍支、彈藥和車輛等作案工具,為組織成員提供逃跑經費、給予經濟補償、發放工資獎金、償還賭債、購買住房等。

一審判決指出,該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犯罪活動及其他違法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群眾,稱霸一方,在四川省廣漢、綿陽、什邡等地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上述地區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該組織通過賄賂、拉攏腐蝕等手段,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庇護,幫助組織成員逃避法律追究、重罪輕罰或輕罪快放。在劉學軍等3人案中,公訴人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和物證,證明該組織一直尋求“保護傘”。一審法院認定,劉維通過結交收買劉忠偉、劉學軍、呂斌等人充當保護傘,為其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庇護。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院長趙秉志表示,一審判決以本案犯罪事實為依據,以刑法相關規定為準繩,以充分、確鑿證據認定行為人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故意殺人罪等罪,並綜合各種情節裁量刑罰。定罪量刑嚴格貫徹了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貫徹了主客觀相統一的刑事責任原則,充分展現了黨和國家嚴懲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嚴重暴力犯罪的決心。

一審法院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部分定罪量刑的辯解和辯護意見予以採納。西南政法大學校長付子堂認為,這次審判過程嚴格依法進行。對公訴機關的某些指控,審判機關最終沒有釆納,這值得充分肯定,彰顯了司法的公正性。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評價說,一審判決的定罪量刑輕重有別,貫徹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程雷說,“從劉漢案一審庭審程序來看,法庭充分保障了劉漢等被告人的自我辯護權,在不少環節上劉漢等被告人都進行了充分自辯。從被告人著裝到庭審現場設施、醫療保障等方面,法院都最大限度地提供了保障,履行了訴訟關照義務。一審庭審有序、高效、理性、平和完成。”

“為了等這一天,我和幾個姐妹從黑髮熬成白髮,終於迎來了正義的一刻!”受害人周政的姐姐周厚蓉說,在聽到宣判的結果後,全家人都來到周政的墳前燃放鞭炮。過去周政被殺害就像一塊石頭壓在心裏,現在劉漢等人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大家都安心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