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特稿)孟晚舟案抗辩思路及庭审进展
中新社多伦多12月30日电 (记者 余瑞冬)当2020年最后一天的日历翻过,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遭加拿大方面应美国要求拘押已满25个月。本文对目前孟晚舟案件进展作一简要梳理。
抗辩思路
孟晚舟引渡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孟方辩护律师团队制定了从三方面进行抗辩的思路,以期达到中止引渡程序的目的。
其一,论证此案并不满足“双重犯罪”标准。“双重犯罪”意指寻求引渡的国家对嫌疑人所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亦属于犯罪,这是开展引渡的先决条件。
其二,论证此案存在程序滥用问题。辩方在早前为此设置了三条分支线展开申诉:一是以美方高层政治人物表态证明此案的政治属性;二是论证加拿大执法部门在温哥华国际机场拘押孟的过程中存在程序滥用;三是指出美方向加方提供的案件记录等文件具有误导性,存在“重大遗漏和错误陈述”。2020年底,辩方提出第四条分支线,认为此引渡案违反习惯国际法。
其三,论证控方证据缺乏充分性。
庭审进展
2018年12月1日,加方应美方要求拘押了正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转机的孟晚舟。随后她以1000万加元保释金获准保释。2019年1月29日,美方正式向加方提出引渡孟晚舟。加司法部3月1日签发该引渡案授权进行令,案件进入引渡审理司法程序。此后,该案多次在位于温哥华的加拿大卑诗省(又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开庭聆讯。
2020年1月20日,孟晚舟引渡案首阶段正式聆讯展开。控辩双方首先围绕此案是否符合“双重犯罪”原则进行法庭交锋。
5月27日,卑诗省高等法院主审法官裁决,孟晚舟引渡案满足“双重犯罪”标准。
7月下旬,位于渥太华的加拿大联邦法院举行聆讯,讨论检方应否向孟方律师完整披露孟遭拘押时的有关文件。8月17日至21日,卑诗省高院就涉孟案信息披露问题举行庭审。
9月底,卑诗省高院开庭聆讯。辩方认为美方在指控中误导了加方,并建议法庭接受印证这一说法的额外证据。法官并未当庭作出结论。
10月8日,卑诗省高院主审法官作出决定,对加官方提出的不公开相关信息的部分“特权”主张给予支持。
10月29日,卑诗省高院主审法官裁定支持孟晚舟一方关于举证问题的部分诉求。
10月下旬、11月中下旬及12月上中旬,孟晚舟案在卑诗省高院展开多轮聆讯,由控辩双方围绕加执法部门在拘押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滥用问题,先后对来自加边境服务局、皇家骑警的11名证人展开交叉质询。这也首度让外界得悉加执法部门拘押孟晚舟时的一些具体过程。
在此期间,有证人承认拘捕流程中存在错误。譬如,涉嫌未遵循逮捕令进行立即逮捕,而是以入境检查名义违法进行约3小时的刑事调查;违规将孟的电子设备密码等信息在边境服务局和皇家骑警间传递,并违法传递给美国联邦调查局。同时,有证人出现前后说法矛盾或相互证词不一,亦有证人在开庭期违规联络检方。一名退休并已离开加拿大的皇家骑警警官拒绝出庭作证。
12月中旬,辩方向法庭提出关于程序滥用问题的第四条分支线,认为该引渡案违反习惯国际法,引渡程序应予中止。辩方主要理由是,习惯国际法不允许一国政府将“非该国公民不在其法律管辖区内对其他非该国公民所做的与该国无实质联系的行为”定义为刑事犯罪。美方对孟的诉讼违反了习惯国际法,针对她的引渡程序构成了对加拿大司法程序的滥用。
根据新的排期,法庭将在2021年3月1日开始重新开庭,围绕程序滥用的四个分支等问题展开聆讯。相关聆讯预计持续至5月中旬。
各方表态
加执法部门11名证人出庭接受控辩双方盘问后,有温哥华和多伦多的法律界均对媒体表示,从已披露的庭审信息看,加执法人员在拘捕孟晚舟过程中存在程序违规等问题。但其严重程度是否足以导致推翻引渡程序,仍有待法官判断。
在2020年,加政界、学界及一些民间团体曾以刊发文章、联名致信、游行请愿等不同方式屡次呼吁加政府在法律框架内中止孟晚舟引渡程序,释放孟晚舟,以解决对华关系面临的问题。按照加拿大法律,加司法部长可依据适当理由介入,中止引渡程序。
加总理特鲁多12月初回应加媒有关孟案的提问时表示,自己不会对此案相关报道发表评论。
中国外交部门则已多次重申,孟晚舟事件仍是当前中加关系的症结所在。该事件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加方应尽快作出正确决断,纠正错误,妥善解决该事件,为两国关系重回正轨创造条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