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本地立法須訂明行政長官候選人數

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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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據大公網報道,有權威消息人士表示,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寫明行政長官候選人數定于兩至三人,在香港就政改進行本地立法時,就要訂明候選人數是兩人抑或三人,因為法例不容許沒有清楚列明。

全國人大常委會31日會就本港政改作出決定,有消息人士昨日表示,人大常委會如果就特首候選人人數定于兩至三人,在本地立法時,就要訂明候選人數是兩人抑或三人;同時本地立法亦要處理若當屆只有一名候選人時的解決方法,包括列明候選人是否需要在普選階段獲過半數有效票才能當選等的要求。

消息人士建議,如果候選人定為兩人,參選門檻可定為三分一提名委員會委員提名,若定為三人,參選門檻可定為四分一,以確保參選人有競爭。

大公網消息指,提委會是1200人抑或1600人差別不大,因為四大界別要同比例,而提委會最好沿用行之有效的選委會組成,若為了增加新的議席而削減某些分組的議席,爭拗會沒完沒了,耽誤普選落實。

確保參選人有競爭

至於提委會如何提名兩名或三名候選人,消息建議,在參選階段,如果候選人定為兩人,參選門檻可定為三分一提委會委員提名,若定為三人,參選門檻可定為四分一,以確保參選人有競爭,不會出現一人取得過半數提名的情況。

至於為何不將參選門檻放寬,例如八分一,消息指,這樣做會簡單些。消息又指,提名候選人階段,不一定採用全票制,可以對逐個參選人投票,如果取得過半數支持,就可成為候選人。

據大公網報道,假如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寫法是“提委會要按照選委會組成辦法,提委會的組成就完全不能變動,而假如寫法是“參照選委會,相信提委會的組成,同選委會是八九不離十。

對於為何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寫明提委會要1200人組成,而不是增加至主流意見認為的1600人,消息指,提委會是1200人抑或1600人,差別不大,因為四大界別要同比例。

四大界別要同比例

消息人士強調,目前選委會的組成是各界多年達成的共識,行之有效,提委會最好沿用選委會組成,若為了增加新的議席而削減某些分組的議席,爭拗會沒完沒了,耽誤普選落實,但一些非當然的,而是經過協商產生的委員,例如宗教界,可以討論是否減少。消息又指出,政改報告包含了很多意見,總會有人不滿意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而人大作決定時不一定要跟主流民意,而是看制度本身是否合理,只要是合理的,大家都應該去接受。

問及這次政改和上次有何不同,消息指,民主黨党鞭司徒華已不在人世,反對派中無人有勇氣作政治決定,中央雖然有很多人積極主動地做工作,但很多反對派人士仍不願意和中央商討,一而再地拒絕會面。消息人士期望,反對派能夠從大局出發,先行出普選的第一步,因為今次人大的決定只是針對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制度日後還可以循序漸進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