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卓事件又有了最新后续:近日,山西临汾检方依法对临汾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苏迎泽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官方通报,此前在对仝卓有关问题调查过程中,临汾市教育局苏迎泽、彭波二人为逃避责任,伙同该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张文成伪造仝卓由延安迁至临汾的户籍迁移手续。
作为这一事件的始作俑者,苏迎泽被批捕的信息一经媒体报道,仝卓在微博的声明也引发舆论关注。他在声明里写道“苏迎泽被批捕是因为在2020年5月底调查组就我的事件开展调查之后,苏迎泽等人为了对抗组织伪造了国家机关证件。2012年我父亲托请他人为我办理学籍,对于中间的操作过程他并不了解,也没有参与。我父亲并不认识苏迎泽等人……”
言外之意,“苏迎泽犯事“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即他在2012年为仝卓的转学手续违规签字盖章,但是仝天峰请托的是临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彭波,而非苏迎泽;第二个阶段,也就是2020年5月底,东窗事发后,苏、彭二人为逃避责任伪造仝卓由延安迁至临汾的户籍迁移手续,对抗上级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仝卓声明暗含的这两点确实能从当地官方通报得到映证,但是,当地官方通报也仅限于明确“彭波是苏迎泽与仝天峰的中间人”,至于仝卓所说的“我父亲并不认识苏迎泽等人”,显然也有自说自话,急于撇清之嫌。
如今仝卓事件已经告一段落,回到苏迎泽身上,其被批捕无疑是其咎由自取:在仝卓“身份篡改”成为全国瞩目的舆论热点,相关部门表示要追查的当口,身为当地教育局总督学的他,居然试图用一纸伪造的户籍迁移手续瞒天过海,对抗上级调查,可谓胆大至极。
这事也表明,很多时候,犯下错误就得坦然认错纠错,对于起初犯下的一个错企图用更多的错掩盖,只能是自己坑自己。拿此事来说,苏迎泽当初违规帮助仝卓转学,已然犯了严重错误,面对党纪政纪法律的追问,他不是认真挽回错误,而是试图文过饰非,结果欲盖弥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如今,苏迎泽面临刑事追究,说明山西相关部门对于仝卓事件的追责力度,并未因为舆论对于仝卓事件关注度的降低而弱化。这样动真格见真章、不护犊子的做法,也合乎公众的“零容忍”期许。
仝卓事件作为一起恶劣的高考舞弊个案,显然不能只是对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就万事大吉。纪律处分之外,对于其中的违法犯罪问题,也当持续深入追查,这样才能让滥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而不是“犯了十分错,担了九分责”。
很多高考舞弊案背后,往往不只涉及违纪问题,而且很可能牵涉各种犯罪,比如包括伪造户籍迁移手续,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无论是仝卓事件,还是其他个案,都一再证明了这点。鉴于此,相关公职人员违规使用权力帮人办事背后,很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等……这些隐藏的犯罪,每一个都值得深挖。
说到底,无论是“身份篡改”,还是其他高考舞弊,都逾越了高考公平的底线,绝不能轻易放过。而事后的追责中,党纪的归党纪、政纪的归政纪,法律的归法律,绝不该混淆。彻查高考舞弊背后的违法犯罪,并实现法纪衔接,让责任人付出惨重代价,才是对高考公平的最有力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