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92届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典礼现场,颁奖嘉宾史蒂夫·马丁和克里斯·洛克用获得最佳影片提名的《婚姻故事》调侃了一把亚马逊首席执行官杰夫·贝索斯:“他离了婚也还是世界首富,他看《婚姻故事》还以为是喜剧呢。”
虽然《婚姻故事》最终只收获了最佳女配角一个奖项(劳拉·邓恩),但它的确是这个颁奖季热议度最高的影片之一。该片讲述的是一对三十多岁、有个八岁儿子的夫妻在异地分居后协议离婚的故事。片中屡屡暗示这对夫妻依然相爱,婚姻依然有挽回的可能,而其令人唏嘘之处也正在于此:明明相爱的两人,却依然无法避免分手的结局。
深爱如斯,我们为何还是会离婚?现代人是否已经失去了爱的能力?这是在这个离婚率不断走高的时代中我们困惑不已的问题。在这个情人节,我们用美国生物人类学家海伦·费舍尔(Helen Fisher)的《我们为何结婚,又为何不忠》一书,尝试为上述问题作出解释。
《我们为何结婚,又为何不忠》
【美】海伦·费舍尔 著 倪韬、王国平、叶扬 译
中信出版集团 2020年2月
从一而终:农耕社会与一夫一妻制
离婚这件事令人诧异,首先是因为在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不怎么会离婚。在工业革命之前,斯堪的纳维亚、英伦群岛、德国、法国、低地国家、西班牙、意大利、匈牙利等东欧国家、俄罗斯、东亚、印度和北非穆斯林农业社会的离婚率始终保持在很低的水平。
这里固然有文化的规训作用使然。在欧洲,基督教对性的约束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西方“从一而终,至死不渝”的婚姻习俗。根据历史学家维恩·布洛(Vern Bullough)的研究,西方历史中最早将通奸与罪恶联系起来的是古希伯来人。犹太教教义最初对性行为的规定十分简单,但在希伯来人流亡巴比伦后,即公元前516年至公元70年罗马人摧毁耶路撒冷的这段时间里,犹太人的性习俗越来越严苛。根据摩西法律,女人在新婚夜前必须守贞,并在婚后只侍奉丈夫一人;男人却不必遵守这一规定,唯一的禁忌是不能与已婚妇女有染。
包括通奸在内的一些特定性行为在上帝的眼中是恶——希伯来人对性的看法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后世的西方习俗,这些观念与希腊-罗马禁欲思想结合,融入了基督教教义中。比如在《新约·马可福音》(10:11)中,耶稣将离婚和再婚也视作淫乱:“凡休妻再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
随着时间流逝,基督教领袖对教徒性行为的约束也在不断加强,其中的代表性人物是圣奥古斯丁(354-430年)。这位基督教史上最重要的神学家年轻时也曾荒淫无度,但因良心有愧皈依了基督教,开始终身禁欲。从此他对性深恶痛绝,认为一切涉及性的行为都是非自然的,终身未婚乃至善,夫妻之间的鱼水之欢只能服务于生育这一个目的。久而久之,大多数基督教领袖都逐渐认同了他的观点。根据天主教教义,夫妇缔结婚约后不得离婚。虽然在宗教改革后,新教国家放松了对婚姻的管制,将之变为一项民间契约,人们可以向民政当局提出离婚,但即便如此,离婚率依旧很低。
费舍尔指出,工业革命前离婚率低下还有着很现实的原因:在农耕社会,由于生产力的落后,绝大多数人口勉强维持温饱,夫妻两人需要相互依靠才能生存,当人们无法实现经济独立的时候,离婚率自然就很低。
经济因素也决定了即使没有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在历史上也是绝对的主流。虽然许多农耕社会(比如前现代的东亚地区)允许一夫多妻制——男性可以更好地传宗接代,女性则能获得繁衍后代的好处——但研究发现,真正实践这一机会主义繁衍策略的人其实很少。在大部分允许多妻制的社会里,只有约5%-10%的男性拥有妻妾,当然,这些男性是占据地位和财富金字塔顶端的群体。在考察了250种不同文化后,人类学家乔治·彼得·默多克(George Peter Murdock)得出结论:“即便绝大多数人倾向于多妻制,且发生频率还挺高,但一位运用数量优势标准进行研究的中立的观察者却不得不承认,几乎所有人类社会都是一夫一妻制。”
偷情成性:出轨的生物学解释和心理学解释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人们会因为各色各样的理由离婚,但总结起来,全球各地夫妻的离婚主要原因也大同小异。在研究了160个社会的情况后,人类学家劳拉·贝齐格(Laura Betzig)发现,婚外情,尤其是女方出轨,是人们离婚最常见的理由。在离婚理由排行榜上位列二三的分别是不孕不育和家庭暴力。
从古至今,偷情都让亲密关系中的痴男怨女们心碎不已。美国一项2007年的调查显示,大约20%-40%的已婚男性和20%-25%的已婚女性曾有过婚内出轨的历史。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包括人类在内的许多崇尚“一夫一妻制”的物种实际上都无法百分百对伴侣保持忠贞,鸟类学家就发现,在上百种“一夫一妻制”的鸟类中,依然存在偶外交配的行为;结对养育后代的哺乳动物,比如长臂猿,偶尔也会“沾花惹草”。“对偶匹配只是人类最基本的繁衍策略中的一部分;婚外情与性往往在我们的混合或双重求爱技巧中扮演一个次要和补充性的角色。”费舍尔指出,所谓的一夫一妻制或许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社会意义上的——伴侣双方会按照一夫一妻制的原则生活,但与此同时也保留“出轨”的可能。
很多情况下,人们出轨恐怕不是“理智和情感”博弈的结果,而是出于某种更本质的生物学原因。生物学家发现,多巴胺系统内的特定基因同高频率未婚性行为(比如一夜情)和高频率出轨存在直接关联。人们会不自觉地被免疫系统中特定区域的基因相异的人所吸引。也就是说,当一对夫妇免疫系统基因重合度很高时,他们就更有可能面临婚外情问题。
脑部结构也可能诱发不忠。费舍尔认为,人类进化出了三种引导求偶和繁衍的基本脑系统:一种控制性欲,一种反射浪漫爱情,一种掌管依恋情绪。这三种基本神经系统之间有互动,产生大量灵活组合,并酝酿出一系列调控复杂的人类繁衍策略所必需的动力、感情和行为。然而这三种脑系统之间的关联度在很多情况下是不一致的,也就是说,你有可能深深依恋着自己的正式伴侣,却对另一个人产生性冲动,或疯狂地爱上更多的其他人。“这三类神经系统之间相对的生物独立性使我们能够在行使一夫一妻制的同时,偷偷摸摸地搞地下情,”费舍尔得出结论,“我们的脑结构对出轨行为很是包容。”
与此同时,心理学家也举出了一系列会导致出轨的心理、社会和经济原因。第一,对婚姻的满意度。当配偶之间缺乏沟通,屡屡产生龃龉,性生活不和谐,就有可能导致出轨。第二,自我膨胀的欲望。人们通常会被一个能拓展他们兴趣、目标和自我价值的人所吸引。热恋期是自我膨胀最显著的阶段,恋人之间频频分享想法和资源,但随着某人自我膨胀倾向的减退,TA或许会因为渴望思想或身体上的新冒险而出轨,也就是说,那些比较擅长接受新事物的人出轨率更高。第三,童年时和父母关系不佳的人更难与对象建立稳定的亲密关系。第四,社会权利不平等的伴侣,比如在经济上处于绝对支配地位的男性和受教育程度比丈夫高的女性,也可能更风流。
美国性学家阿尔弗雷德·C·金赛分别于1948年和1953年出版了《男性性行为》和《女性性行为》。金赛和他的同事发现,婚外情还有年龄和阶级的因素。比如蓝领阶层男性在年轻时更喜欢出轨,但到了40岁性欲会减退。反之,拥有学士学位的白领男性在20多岁时不太会参与婚外性行为,但到了50岁却几乎以高达每周一次的频率“猎艳”。在女性受访者中,35-40岁是出轨率最高的年龄段。至于当下,40-45岁的已婚美国女性和55-65岁的已婚美国男性显著比其他年龄段的群体更容易“劈腿”。
“三年之痒”:我们时代的离婚蓝本
如前文所言,前现代社会的离婚率低迷有人们难以独自撑起家庭的现实原因,在进入现代社会后,这一情况已经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学界公认,女性社会和经济地位的提高是我们时代离婚率上升的最重要因素。在农耕社会,由于采用了需要力气的犁,农活逐渐由男性承担,生产资料和经济来源由男性掌握的后果就是“男尊女卑”意识形态的兴起。女性是很难向不合心意的伴侣提出分手,离开家庭的。
然而随着工业化时代的开启和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出家庭步入职场,男女平等的程度正在逐步提高,离婚率也随之攀升。以美国为例:1960年代美国爆发了女权运动,从1960年到1983年,美国职业女性的人数翻了两番,1966年到1976年,离婚率也翻了一倍。1981年,离婚率创下了历史新高。如今美国离婚率虽然稳中有降,但依然在41%到50%的高位。在《婚姻故事》中,女主角妮可之所以向丈夫提出离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觉得自己为了家庭牺牲了自己的事业,而她的付出并没有得到丈夫足够的尊重。
除了经济因素以外,还有许多文化因素在影响着婚姻的稳定性。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告诉我们,婚姻稳定是有一些前提的,比如夫妇二人价值观契合,有共通的兴趣爱好和朋友圈;在较为成熟的年级成婚;彼此能够妥协退让,等等。
当然,很多时候天不遂人愿,婚姻依然不可避免地走向了破碎的结局。费舍尔在研究了从1947年到2012年联合国《人口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后总结出了当代社会离婚的三大规律。
第一,离婚通常发生在婚姻早期,尤其是婚后三到四年的时候,之后离婚率会逐渐回落。也就是说,俗话中的“七年之痒”并不存在,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三年或四年之痒”。当然,这条规律不一定在所有国家适用,在埃及等穆斯林国家,离婚高峰发生在婚后的几个月内。这或许是伊斯兰文化风俗使然:在许多穆斯林国家,要是儿媳妇无法融入新家,新郎的家人是可以把她送回娘家的,而且发现两人不合适就应该趁早分手。
第二,人们通常在年轻的时候离婚,女性的离婚高发期是25-29岁,男性是30-34岁。也就是说,人们通常在生育力旺盛之际和升任父母的高峰期离婚。
第三,离婚夫妇往往没有子嗣或仅育有幼子。根据联合国1998年到2007年的人口数据,43%的离婚都发生在未育夫妇之间,29%的离婚夫妇有一个孩子,18%的离婚夫妇有两个孩子,另外5%的离婚夫妇有三个孩子。
虽然“白头偕老”对越来越多的人来说成了一个可望不可即的梦想,但费舍尔提醒我们不应对爱情太过绝望。事实上,根据她对单身美国人的调查,人们依旧渴望爱情,希望能够与情投意合之人步入婚姻:86%的人追求“共度一生的忠诚伴侣”,90%以上的人希望找一位“尊重自己”,可以“信赖、托付终身”“让自己快乐”“抽时间”陪伴自己的意中人,超过54%的人相信一见钟情,56%的人认为应该修改法律,方便他们嫁娶,89%的人相信白头偕老。
某种意义上来说,现代社会所倡导的性别平等、经济独立能够让我们更自由地追求爱情——当你不再将另一半视作“长期饭票”或“生育工具”的时候,你会更关注对方本身,寻求某种灵魂的共鸣。当然,这份自由也是有代价的,那就是“恩断义绝后劳燕分飞”的可能性。正如费舍尔所说:“早在440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制定了一条双重生育策略:表面上一夫一妻,暗中私通。因此,我发现21世纪男女关系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我们每个人如何处理这些相互冲突的欲望:相爱和相守的原始冲动,以及追求自由和新鲜刺激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