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近些年來,校園欺淩事件不斷刺激著公眾的神經,也引發社會的廣泛關註,事實上,校園欺淩已經成為世界共性難題,雖然已經引起各國足夠的重視,但目前依然無法根除,並有復雜化傾向。學生本來應該在學校裏安心讀書、快樂成長,但當校園欺淩已經幹擾、威脅到學生的正常學習生活時,這種安全感的轟然倒塌便會嚴重影響孩子身心健康甚至未來人生。
在校園欺淩事件中,無論是施害方還是受害方,孩子們的性格都發生變化甚至是扭曲。長期處於被欺辱一方的孩子往往缺乏自信和自我認知,導致性格抑郁甚至輕生自殺,而處於施害方的孩子卻在長期施暴過程中愈發自我膨脹、盲目自信,導致性格跋扈、脾氣暴躁,甚至可能會引發犯罪。在“恃強淩弱”關系的引導下成長,沒有人會是局外人和所謂的“贏家”。
杜絕校園欺淩,首先要將校園欺淩和同學間的小摩擦區分開。校內同學間的小矛盾甚至小打小鬧具有偶然性、突發性和可調和性,通常情況下,在老師和家長的積極調解和正確引導下大多會得到妥善解決。而校園欺淩則是一種力量的介入,當一些校內學生之間、各學校的學生之間以及學生與社會青年之間開始相互勾連,就會使矛盾雙方的力量存在差異,讓原本單純的同學關系蒙上相互攀附的陰影,同學間的雞毛蒜皮演變成校園暴力甚至蓄意勒索,造成的傷害往往令人無法承受。這種惡意的、帶有欺辱性的,甚至是與金錢掛鉤的惡性欺淩,已經遠遠超出同學“矛盾”的範疇。
面對校園欺淩,常見的解決方式往往是涉事雙方的家長急於分辨對錯,校方急於化解矛盾,至於更深層次的原因,如為什麽欺負別人?為什麽對方是你欺負的對象?在欺淩和被欺淩的過程中,雙方孩子的心理感受等問題,經常在急切的處理過程中無法得到很好的關註與徹底疏解。想要杜絕校園欺淩,就不能在每次事件發生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不法治則無秩序,維護任何環境的有序運行,都需要正規化、法治化。孩子的事情要由家長負責,學生之間的事情也可以通過學校調節解決,但是當一些校內外不良勢力將魔爪伸入校園時,單靠家長和學校的力量則顯得過於單薄。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門出臺《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淩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提出要積極有效預防學生欺淩和暴力,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淩和暴力事件。《意見》的出臺,對防治中小學生校園欺淩、建設維護安全、健康、穩定的校園環境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但要徹底制止校園欺淩和暴力現象,僅僅指導似乎不夠,我們期待更加規範、系統的法律法規出臺,從根本上保證孩子能免受校園欺淩的侵害。
(亞太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