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醫院在中國:不能承受之“輕”

APD NEWS

text

目前,在中國到底有多少家外資醫院?

很遺憾,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卻至今沒有標準答案。

去年,一本列入“十二五國家重點圖書規劃、由“中國醫院協會民營醫院管理分會組織編撰的、題為《中國民營醫院發展報告(1984-2012)》的藍皮書淺嘗輒止地提及了這個問題:“截至2003年6月統計,全國有正式的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近160家…...以不設床位的診所或醫療中心居多,約占50%……言下之意,十年前的今天,中國大約有不足100家外資醫院,此後的統計數字則全然無跡可尋。

一個小小官方統計數字的缺失,揭示出外資醫院在中國面臨的尷尬境地:無足輕重。

自1989年起,中國政府放開外國醫生來華執業,並在部分地區開始試點中外合資、合作醫院,外資開始嘗試在中國參與醫院投資。這場曾經被任志強譽為 “靜悄悄的一場驚天動地的變化,卻至今沒有讓中國的醫院市場感覺到。

過去20多年間,只在1993-1995年和2002-2005年兩個時間段內,出現過兩次短暫的 “發照高潮,先後發出過近200張左右的合資、合作醫院執照(不包括診所等其他醫療服務機構)。根據2008年商務部《中國服務貿易發展報告》,在中國境內,中國政府共審批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200餘家,已登記運營的中國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有65家。但據業內人士稱,這些外資醫療機構幾乎全部虧損,只有北京和睦家醫院一家贏利。而在商務部最新的2011年版《中國服務貿易發展報告》和衛生部每年發佈的《衛生年鑒》中,有關外資醫院的資料則無處可尋。可以確定的是,不少外資專案轟轟烈烈地進來,結果要麼像北京多倫多外資醫院、北京國際心臟病醫院、北京德安醫院那樣偃旗息鼓,要麼如杭州浙益眼科診所這樣中途夭折,據本人逐省市統計,最終存活下來的外資醫院不超過100家。

尷尬還不止於此。

在上述100家外資醫院“倖存者中,綜合醫院僅占約三成,遠遠低於中國民營醫院中綜合醫院61%的占比。從投資規模來看,半數以上中外方合計投資額低於200萬美元,外方投資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僅占大約10%,擁有200張以上開放病床(相當於一個中小型的二級公立醫院)的估計不足20%。

中國的外資醫院數目在過去十餘年間幾乎實現了“零增長,然而也正在同一時期,外資醫院的客戶群體卻增長迅速,兩者形成了極大的位差。外資醫院給國內醫療市場帶來成熟的醫療行業運作經驗、與國際接軌的經營管理水準,與中國現有的醫療機構形成了有益的互補。但它卻遭到了公立醫院的堅拒,臺灣台塑集團創始人王永慶旗下的長庚醫療集團多年來一直醞釀著進入內地,2001年北京政府公佈消息將在海澱區建立一家擁有5000張病床的長庚醫院,引起北京醫療界強烈反應,幾十名公立院長聯名上書表示反對,專案只好作罷。長庚集團退守廈門,與廈門海滄公用事業投資公司合資建立了廈門長庚醫院。而在地方政策執行層面,主管部門也設立了重重“玻璃門,外資醫院進內地需要經歷漫長繁冗的審批過程。究其根源,是公立醫院佔據壟斷地位時代中國就開始實行的醫院“分級管理制度。

時光倒轉回2001年11月。

中國政府在加入WTO的協議中鄭重承諾:“開放醫療、牙醫服務,允許外資在我國開辦中外合營、合作醫院,允許外方控股....。考慮到當時的中國醫療服務市場脫胎于國家全包全攬的計劃經濟時代,與市場經濟相匹配的醫療提供和管理模式也尚未成型,中國面向世界作出這一承諾,勇氣不可謂不大。

勇氣的背後,中國是有“底氣的。

早在中國“入世前十幾年,中國衛生等部門已經就外國醫生來華行醫、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的設立審批、外資持股比例等問題做出了相關規定。“入世之後,中國醫療衛生支出的財政占比持續快速增長、取消國家行政壟斷的政策陸續出臺、民營資本佈局醫療領域逐漸加速,醫療衛生大環境也日臻完善。也就是說,隨著中國“入世,外資進入中國、參與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市場的投資,應該已經具備了前所未有的政策空間。

2009年4月開始的新一輪醫改似乎給外資醫院提供了更加明確的發展契機。繼2010年國務院出臺了“非公經濟新36條,鼓勵民營資本進入包括醫療服務在內的社會事業等領域之後,同年年底,國務院又下發了針對多元化辦醫、鼓勵民營資本進入醫療領域的“58號文,將境外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由“限制類調整為“允許類;逐步取消對境外資本辦醫的股比限制,允許建立外商獨資醫療機構;在程式審批上,除去外資獨資醫療機構的設立仍由衛生部和商務部審批,其他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的設立審批許可權也已由國家下放到省一級。

政策的利好還不止於此。衛生部和商務部隨後於2012年12月底聯合出臺了針對港、澳、台資在大陸設立獨資醫院的暫行管理辦法,允許這些特殊的“外資在部分省市開辦獨資醫院。此舉被看做是國內醫院市場對外資獨資企業放開的先兆。上海禾新醫院於2012年6月26日開業,成為目前中國唯一的台資獨資,也是唯一的外資獨資醫院。而在此前人們普遍看好的廣東、福建、江蘇等地,卻依然沒有港澳臺資的獨資醫院落地。

這折射出了外資醫院在中國遭遇的困境:政策雖好,落實卻難。

外資醫院在中國面對的三大難題,構成了其不能承受之“輕。

中國的外資醫院數目在過去十餘年間幾乎實現了“零增長,然而也正在同一時期,外資醫院的客戶群體卻增長迅速。 資料圖片。

第一難:頂層設計“輕描淡寫。

外資醫院理論上並不缺病人,它主要為兩大類客戶群提供服務。

一類是為來華旅遊和工作、居住的外籍和港澳臺人士。據社保部統計,2011年底持就業證在中國大陸工作的外籍人士已達24.2萬人;另有持就業證的港澳臺人士約9.5萬人。2006年這兩項的統計結果還分別只有18萬人和7.2萬人。另據國家旅遊局的統計,2012年全年中國大陸入境旅遊人次數已經達到了2719萬,比2000年的1122.6萬增加了142%。

另一類是中國國內的高淨值人群。據胡潤研究院2012年3月的調查顯示,目前中國個人資產在600萬元以上的高淨值人群達到270萬人。2013年5月,招商銀行私人銀行的研究報告則顯示,中國大陸目前持有可投資產1000萬元以上的高淨值人士的數量也已經超過70萬之多。這類人群規模的增長更加也不可小覷。

上述群體的發展壯大是改革開放成果的直接體現,同時也對中國國內的國際標準的醫療和健康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從1989年中國政府正式發文允許外國醫生來華執業並開始小範圍試點外資醫院起,20多年間與外資進入醫療行業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基本都是聚焦於技術性問題,例如:外資醫院中方和外方的股份和利益的占比、外資醫院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等,“限制的意味明顯濃於“鼓勵和“支持。而在一些國內涉及民營資本投資醫療領域的紅頭文件中,也多是“順便提及外資,並無實質性措施。

第二難:配套措施“輕如鴻毛。

一位業內資深人士說,類似於“非公新36條和“58號文這樣的名曰“鼓勵外資進入醫療領域的檔,只不過給外國投資者打開了第一扇門,當他們邁過這扇門時才發現,原來中國的醫院市場是個大大的“四合院,神秘莫測,而且真正亟需的配套“利好設施建設尚需時日。

舉幾個與運營直接相關的例子。例如,醫務人員多點執業問題尚未得到體制性解決,使得不少外資醫院不得不通過從國外高薪聘請醫生來維持正常診療,這勢必推高醫院運營成本。而現行法律不允許外資醫院設立分支機搆,又使得外國投資者在專業人員和資源分享、集約化管理方面舉步維艱。

從支付體系的角度看,中國的基本醫保是國家醫療保障機制的重中之重,目前明顯側重於為公立醫療機構服務;即便外資醫院有幸獲得基本醫保的報銷資格,也不得不面對治療費用等項目報銷審批細則的缺失。這就把相當一部分中等收入患者擋在了外資醫院門外。加之作為外資醫院主要支付方式的商業健康保險尚不發達,產品有效性不足,又使得一部分有消費能力的患者寧可選擇出國治療。

此外,從融資的角度看,中國的銀行信用等級貸款機制不健全,又無明文規定要求政府為外資醫院的投資提供擔保,導致外資醫院後續融資管道相對單一,從而採取非正式的融資手段或過於倚重抵押貸款的形式實現滾動發展,這些操作具有相當風險。

最令人遺憾的是稅務問題,而這也是外資最為關心的。目前,中國尚無醫療機構稅費的專項規定。由於外資醫院只能註冊成為營利性醫院,一則無法享受國家財政補貼;二則法律規定的最初三年的免稅期正當醫院處在初創時期,很難有實質性的稅賦減免;三是免稅期限屆滿後,稅務部門則比照服務性企業,向外資醫院徵收十多項的高額稅費。鑒此,外資醫院“輕徭薄賦幾乎只能更多是夢想而已。退一步說,即使這一夢想成真,稅收減免額度也基本只與營業收入掛鉤,而與投資規模大小無關。這意味著:一家高標準、高投資額的外資醫院不僅在稅收方面並不比其他醫院享有更多的優惠,反而還要面臨更長的投資回收期和更大的不確定性。

如此這般,就不難理解為何從“58號文頒佈至今,只有上海禾新醫院成為了唯一的一家“外資獨資醫院。這家投資總額約合人民幣8250萬元、規模相當於小型二級公立醫院的台資醫院以收治居住在上海的臺胞為主。其實,早在2003年,投資方臺灣聯新國際醫療集團便在上海開辦了禾新醫院的前身、由其控股70%的辰新醫院。聯新集團在臺灣地區運營七家醫院,就規模和營業額而言即使在臺灣本土醫療圈也不屬於第一陣營之列。但是,就是這家規模並不大的外資獨資醫院,整個審批環節也涉及衛生部、商務部、規劃委、城建部門等多個部門,而且由於缺乏統籌設計,審批過程持續了一年多的時間,禾新醫院醫院張煥禎表示,僅批文張加蓋公章數就多達150餘枚。“外資全資的審批“艱難程度由此可見一斑。

第三難:地方執行“避重就輕。

官方統計稱,"58號文和“新36條出臺後兩年,才有近一半的省級行政區出臺了鼓勵民營資本投資本區域內醫院的具體措施。其中,最廣受關注的是北京的“18條、溫州的“1+11、上海的“28條等。這些省市在發展民營醫療方面,既有基礎和區位優勢,又不乏地方政府意志。即便如此,它們的相關執行細則中,有關外資醫院的規則也頗為語焉不詳。

問題的癥結是中國實行的醫院“分級管理制度。在這一制度中,不同等級的醫院分屬不同行政級別的地方政府職能部門,發改委、財政、稅收和衛生行政等都分別參與醫院管理。由於大多屬民營醫院為後來興起的,因此不僅鮮有機會參與醫院評級,而且要面對來自不同層級的地方政府部門的多重管理。這些部門相互之間關係錯綜複雜,難以厘清。單純就衛生系統而言,外資醫院不僅要受到區、市、省衛生局(廳)、乃至衛生部的直接指示,還要時常因為紛繁複雜的名頭接受諸多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如疾控中心、藥監局、社保等。因此,舊的衛生管理體制的殘留剪不斷,理還亂,給外資運作帶來的諸多限制和不便。

此外,還有一些歷史遺留原因。有些早年被下放到地方衛生系統的審批許可權,後來被解釋為適用於外資醫院,而在新一輪醫改中並未做出相應修改。例如,在醫療設備採購審批上,目前執行的依然是2005年制定的政策,要求凡添置金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設備均需獲得省級衛生廳的批准。台資背景的北京美兆體檢中心總經理戴明哲就遇到過這種問題的困擾。兩年前,他申請一台64排CT,但是北京市衛生局以設備金額達1000萬元,不符合合理資源配置為由不批。再例如,已經獲准參加基本社保的外資醫院的治療費用,本來為數就不多,但社保可報銷範圍通常也需要地方衛生局逐案審批。如此一來,不僅導致不同部門各自為政,增加地方範圍內實現衛生體制轉變的難度,甚至也為某些人利用舊體制的慣性和手中的審批權“尋租提供了可乘之機。這一切都勢必推升外資拓展生存空間的成本。

在中國已經走過了30多年的改革開放歷程,醫療服務市場多管道、多層次、多元化發展和日漸對外開放也已成為公認的大勢所趨的時代,以上所列外資醫院在中國所不得不承受的諸多之“輕令人憂傷和困惑。也許中國人有理由相信,儘管挑戰依然存在,但未來若干年外資在中國建立醫院的政策環境和實際操作都必將會變得更加輕鬆。但無論對未來悲觀還是樂觀,我們都必須承認:如何採取真正有效的激勵措施、以積極、平等、開放的心態對待外資,逐步打開中國醫院醫療市場,應當是“新醫改的政策制定者所關注的重要課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