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律政司強調:香港依據基本法享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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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律政司強調:香港依據基本法享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

新華社香港6月27日電(記者顏昊)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發言人27日表示,香港依據基本法享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國務院最近發佈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白皮書並非干預香港法治。

就部分法律界人士27日進行遊行,律政司發言人回應,基本法為香港的司法制度提供穩固的憲制依據。根據基本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香港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基本法第四章第四節(第八十條至九十六條)就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作詳細表述。當中第八十五條更清楚指出,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發言人表示,法治是香港特區賴以成功的基石,也是大眾珍惜的核心價值之一。特區政府十分重視法治和司法獨立,而律政司一直視維護法治和捍衛司法獨立為首要任務。律政司司長及全體人員往後會繼續致力履行此憲制責任。

發言人表示,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最近發表的白皮書,旨在有系統地闡述及總結“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區落實的情況,而非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獨立或法治。事實上,白皮書內多處指出,香港特區擁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的法律制度必定會一如以往繼續有效地保障市民各方面的權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