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宣判一起特大传销案 涉案超43亿19名主犯获刑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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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宣判现场。 玉林中院供图

中新网玉林8月4日电 (陈榆 林浩)8月4日,涉案超43亿元人民币的“斑美拉”特大传销案,在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余石容等19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2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总计超2.7亿元,依法没收财产约7亿元,追缴后上缴国库。

图为被告人通过网络视频接受宣判。 玉林中院供图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2月至2018年10月案发,余石容与闭何成经谋划后,在香港注册成立亚洲斑美拉美容养生机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斑美拉公司),申请注册“容玺”商标,推出了“容玺排毒套餐”、“容玺护肤套餐”美容产品。

2015年以来,余石容、闭何成以上述企业及美容产品为平台,以销售“容玺排毒套餐”、“容玺护肤套餐”美容产品为由,建立加会员、拉人头、发展层级下线、限定进货量做不同等级代理、通过其上下层级购买产品提获报酬的传销模式。

对于各层级代理商的资格,斑美拉公司规定:由高到低划分为特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三级代理商、普通会员五个等级。新加入者购买一套美容产品(9800元)成为普通会员,要成为特级代理商到三级代理商,须交纳1,500,000元至45,000元不等来购买产品。斑美拉公司规定了三种获利方式:“零售利润”、“批发差价”、“感恩提成”。

图为法庭宣判现场。 玉林中院供图

余石容、闭何成所领导、管理的斑美拉公司及一系列有关企业,在整个传销组织体系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其家族成员余小艺、余春羽、余庭炜、秦华俊、唐铁山在传销体系中负责关键部门工作,构成了家族式经营管理的斑美拉传销体系。余石容除了给其家族成员以优厚工资报酬外,还于2018年春节期间,各赠与了余小艺、余小连、余春羽、余庭炜巨额钱财用于购房、购车等消费。

斑美拉公司在桂林的办公点,成立有财务部、报单部、客服部、核账部,在广州成立了物流部及仓库。

斑美拉公司要求各级代理商利用微信夸大宣传斑美拉产品美容效果,展示各地招商会火爆场面、高级别代理商领取巨额现金回报、出国旅游、购买房产豪车奢侈品等虚假宣传图片和视频,吸引他人加入传销。

截止2018年10月9日,余石容、闭何成的传销活动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下线共计38671人,层级24层。

法院审理认为,该团伙成员以推销商品为名,开展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已触犯刑律,依法应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