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87萬買路虎 3個月提不了車退不了款

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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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女士出示四川路捷行給她的退款承諾書。

江油人蔣女士:我在成都路捷行花27萬元訂了一輛路虎攬勝 ,沒能提到車,爲了早點開上新車,後來又支付了60萬元。但至今都沒提到車,也退不了款。

兩個月來,蔣女士四次往返于江油、成都之間,先是爲了提新車,後來是爲了退款。

今年1月,經熟人介紹,江油人蔣女士預付了27萬元,在成都路捷行汽車銷售公司訂下一輛路虎攬勝越野。雖然沒能如期提車,蔣女士還是按照對方要求支付了剩下的60萬元。

兩個月後,付了87萬元的蔣女士在提不到車的情況下,要求退款。4月21日,對方承諾的退款期限已過,蔣女士“還是車錢兩空”。對此,路捷行公司法人代表稱,公司運轉出了問題,會盡快給蔣女士一個准信。

律師劉萬稱,該公司的行爲涉及違約,若簽訂合同時沒有交車能力,該公司則涉嫌詐騙。

想開新車預付27萬 沒提到車再付60萬

4月21日,蔣女士再次從江油趕到成都,來到位于長益路的路捷行汽車銷售門店。兩個月內,她四次往返于江油、成都之間。

今年1月,一個熟人介紹蔣女士到路捷行汽車銷售公司。當時路虎4S店售價98萬元,而路捷行報價90萬元。熟人稱,自己的車也是在這家公司買的,蔣女士在沒有到過門店的情況下,通過銀行轉賬,向該公司的法人代表陶先生付了27萬元的訂金。“想著是熟人”,她便安心地等著去成都提新車了。

10天後,蔣女士沒有如期提到車,對方說“車已經在路上了,不過資金出了點問題”。

“先是說車在路上,眼看老是提不到車,要求退款,可退款也是一拖再拖。”站在路捷行門店外,蔣女士講述了3個月來與這家銷售公司交涉的過程。

23歲的女兒即將在成都上班,加之擔心以後會車牌限購,蔣女士打算買一輛路虎攬勝,然後把家裏的轎車給女兒。

盡管代購協議上寫著,若3月15日未按時交車,公司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但爲了盡快開上新車,蔣女士還是按照對方的要求,又打了60萬元到陶先生賬號上。

提不到車要求退款 寫了2次承諾書沒退回

過完春節後,蔣女士還是沒等到提車通知,有些著急了,從江油趕車來到成都。

沒想到,工作人員還是說,“車已經在路上了”,再次給出了2月25日的提車日期。

3月18日,無奈之下,蔣女士再次來到門店,一位尹姓負責人接待了她。

“我們想盡管開上新車,車總是到不了,我還是換地方買好了。”蔣女士提出了退款,兩人反複協商,最終該負責人手寫了一份擔保承諾書,寫明因路捷行公司原因導致客戶無法提車,公司同意退款,並以退款本金87萬元爲基數,按每月百分之一的利息支付,保證在2016年3月28日前付清。該負責人承諾對欠款承擔連帶責任,在承諾書上簽了字。

“想不到,簽了保證書也沒有用。”4月6日,蔣女士第三次來到路捷行,在她的要求下,公司法人代表陶先生到店,手寫出一紙承諾書,蓋上紅章、按下9處指印。

據記者看到了陶先生的還款承諾,上面寫著:我司承諾在2016年4月20日前(含),將87萬付款及3萬元利息退還,如未能支付,我自願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及連帶責任。

退款期限已過,提不到車又拿不回錢,蔣女士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公司回應 資金緊張無法如期退款

4月21日,路捷行相關負責人尹先生告訴記者,公司是二級經銷商,通過向一級經銷商及4S店購車,銷售多個名牌汽車。

路捷行法人代表陶先生說,公司通過海外采購,未能如期交車是資金出了問題。目前公司資金緊張,牽扯到方方面面,無法立即退款,會盡快給一個准信。“我們已與客戶達成協議,也有擔保人出面擔保,畢竟資金是流動的,沒法說拿就拿得出來。”

律師說法 公司違約若沒有交車能力涉嫌詐騙

對于蔣女士的遭遇,北京市大成(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萬表示,若簽訂合同時,公司確有交車能力,只是中途逐漸失去了交車能力,那麽該公司行爲便是違約,應按合同及雙方達成的協議履行。若該公司在簽訂合同時沒有交車能力,則涉嫌詐騙。

蔣女士在簽訂合同時,並沒有“訂金”與“定金”的概念區分意識。對此,劉萬稱,訂金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爲預付款。若合同使用了“訂金”,且沒有說明,若無法按時交車,按雙倍進行賠償。(攝影劉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