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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6名日本年轻人正在起诉福岛核电站的运营商,因为他们在2011年福岛核电站事故之后的几年里患上了甲状腺癌。
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时,这些原告的年龄在6岁到16岁之间,他们表示,他们因为核辐射而患上了癌症。他们在诉讼中要求核电站运营商东京电力公司赔偿540万美元(3436万人民币)。他们的律师说,所有人都接受了切除部分或全部甲状腺的手术。但是,他们可能很难证明是核辐射导致了他们的癌症。
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在2011年3月11日,当时日本东北部的一场大地震引发了海啸,导致福岛核反应堆熔毁。这是自1986年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以来最严重的核事故,但由于在这场事故中放射性碘的释放量要低得多,因此其被认为对当地人民的损害要小得多。
然而,核辐射的长期影响仍存在争议。
联合国一个专家小组去年得出结论,这场灾难没有给民众带来任何直接的健康问题。世界卫生组织2013年的一份报告称,这场灾难不会导致该地区癌症发病率明显上升。但在2018年,日本政府宣布,一名工人因核辐射死亡,政府同意赔偿他的家人。
这次的新案件也表明,核辐射对当地居民的健康是有影响的,因为这次患上甲状腺癌的6名原告,没有任何人有甲状腺癌的家族史。
他们的律师在接受法新社采访时表示:“一些原告在升学和找工作方面遇到了困难,甚至放弃了对未来的梦想。”
此案也在日本国内引起极大关注。官方数据显示,许多从福岛疏散的人仍然对该地区保持警惕。灾难发生十多年后,他们依然拒绝返回家园。
(来源:亚太日报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