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丨刘晨光
2月24日午间,港交所(00388.HK)发布2020年业绩报告,财务业绩连续第三年创新高。
其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度的收入及他收益总额达192亿港元,较2019年上升18%,而股东应占溢利亦增加23%至115.05亿港元。平均每日成交金额创新高,令交易及结算费增加,带动主要业务收入较2019年上升24%,沪深港通收入及其他收益达19.26亿港元新高,较2019年上升91%。
不过,投资收益净额较2019年下跌18%,港交所表示这是由于集体投资计划的公平值收益减少以及利息收益减少。
2020年,港交所在新股市场有上佳表现,2020年首次公开招股集资额位列全球第二,达4,002亿港元,为2010年以来最高。
年报显示,港交所全年新上市公司达154家,集资额较 2019年增加 27%,是 2010 年以来最高的单一年度集资额,其中 64%来自50家新经济公司,这包括 22 家根据新上市制度上市的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生物科技公司及/或第二上市公司,其新股集资额共计1,649亿港元,高于2019年根据新上市制度上市的10家公司合共集资1,173亿港元。
实际上,制度改革给港交所带来了发展红利。自 2018 年推行新上市制度后,香港在短短两年内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的生物科技公司集资中心。2020年港交所也迎来了多只全球最大型的新股,包括在6月上市的京东及网易(均为第二上市),集资额分别达350亿港元及240亿港元。2021年还会有新股市场持续吸引大批公司准备来港发行新股。
2020年,港股交易市场市场依然十分活跃。其中现货市场2020年全年平均每日成交额达1,295亿港元,较2019年增加 49%,其中多日录得单日成交金额逾2,000 亿港元。2020 年全年市场总成交额创321,101亿港元新高,较2019 年增加 50%。证券市场市值于2020年12月底达475,230亿港元,较2019年12月底增加25%。
结构化产品方面,香港连续第14年蝉联全球最大结构性产品市场。证券化衍生产品(包括衍生权证、牛熊证及界内证)总成交额达 45,973 亿港元,较2019年上升 4%;2020年衍生产品成交合约数量创新高,合共282,225,200张。
互联互通增量明显。2020年是沪港通开通六周年及深港通开通四周年。沪深港通改变了香港和内地两地资本市场的面貌,提升了市场活力。
截至 2020 年年底,沪深港通的北向交易及南向交易累计成交金额分别超过人民币 40 万亿元及 14 万亿港元,年内创下多项新纪录。相较 2014 年(沪深港通推出首年)年底香港及国际投资者共持有的 A 股达人民币 865 亿元,于2020 年年底增至人民币 2.3 万亿元,而内地投资者持有的香港上市股份亦已由 2014 年年底的 131 亿港元增至 2.1 万亿港元。
互联网互通制度建设上持续推进。去年12月,在香港上市的合资格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获纳入沪深港通的南向交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 A 股随后亦于 2021 年 2 月获纳入北向交易。另外,由2021年1月起,内地年金基金获准在特定情况下透过沪深港通投资香港市场,又就香港与内地 ETF 互挂计划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签订合作备忘录,香港和深圳各有两只ETF于2020年10月分别在联交所及深交所上市。
债券通方面,2020年债券通业务高速增长,单日及单月成交量均创下多项纪录。债券通实施了多项优化措施,包括调低服务费用、延长交易时段及增加债券通投资者可选择的外汇结算行的数目。债券通的顺畅运作也促进了中国债券相继获纳入多个国际主要指数(包括富时罗素预定于 2021 年将中国主权债券纳入其基准债券指数)。
截至 2020 年年底,共有 2,352 名(2019 年年底:1,601 名)来自 34个(2019 年年底:31个)司法权区的国际机构投资者参与债券通;截至2020年年底,净流入总额达人民币1.2 万亿元,远高于2017年(债券通推出首年)年底的人民币1,334亿元。
此外,截至去年12月31日,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内债务证券的整体外资持有量上升至人民币32,550亿元,较2019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21,880亿元上升49%。
科技方面,在香港交易所创新实验室主导下,2020年,香港交易所各业务分部继续配置新技术,包括应用人工智能协助审阅发行人年报合规情况,扩大应用机械人流程自动化,并建议推出Synapse,提出应用智能科技于FINI,及建议数字化转型,以实现首次公开招股申请无纸化及发行人披露。
在上市和交易制度上,港交所也有重要变化。2020年,香港交易所公布了一系列《上市规则》修订,在提升香港市场吸引力及效率的同时,继续为投资者提供适切的保障。有关修订包括:扩大现行不同投票权架构制度,容许具有法团不同投票权架构而又符合若干规定的发行人进行第二上市;优化第三十七章专业债务制度;以及实施无纸化上市及认购机制等。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来港作第二上市的发行人数目有所增长,年内共吸引9家公司于香港交易所作第二上市。
2月24日,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港交所会检视整体第二上市制度,包括非同股不同权架构的大中华公司是否需要属创新科技公司,才能透过新设立的渠道在港作第二上市,以及它们相应的市值要求。
此外,陈茂波指出,港交所会在稍后咨询市场。“互联互通”计划扩大香港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亦配合国家的金融发展策略。我们会争取继续扩容,包括逐步纳入ETF等不同资产种类,以及扩大合资格的股票范围。港交所会加紧预备推出MSCI中国A股指数期货合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