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有项生效时间长达 91 年的禁舞令,才刚刚解除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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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是 2017 年,这个法令已经不合时宜,夜生活是纽约大熔炉的一部分,将人们聚集在一起”。纽约市长白思豪(Bill de Blasio)宣布废除纽约市的“禁舞令”(cabaret law)时说。

这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若不是白思豪正式宣布废除,许多人根本无法想象如今的纽约市,竟然还存有这种禁止跳舞的规定,甚至持续了 91 个年头。

禁舞令规定只要是有贩卖酒或食物的场所(酒吧或餐厅),人们就不能随意在场所内进行歌舞表演,除非申请了许可证。

这令酒吧业者感到头痛。根据《纽约时报》报导,全纽约市将近 2.5 万家酒吧与餐厅,仅有 97 家有合法的歌舞许可证。

“禁舞令” 颁布于 1926 年,当时美国正处于“禁酒时期”(Prohibition Era)。19 世纪初期,因为酗酒导致的社会案件激升,酒吧里不时出现冲突,也是许多政治人物私下交易的场合。这使得一些清教徒认为,当下的不良社会风气,根源就是酒精,若要减少社会问题,就必须从禁酒下手。“禁酒令”包含禁止酿造、运送以及贩卖酒类商品。

也就是说,如今受到白思豪所推崇的 “纽约夜生活” ,在当时的保守风气之下,则被视为乱源之一。

1991 年,美国作者保罗·切维尼(Paul Chevigny)出版一本书名为《现场表演:纽约的爵士与禁舞令》(原书名 Gigs : jazz and the cabaret laws in New York City),里头讲述禁舞令诞生的原因,很可能是为了阻止哈林区蓬勃发展的爵士酒吧,以及打压不同种族,像是非裔、拉丁裔,甚至是 LGBT 族群。对此说法,也有反对者认为实质证据太少,并不足以支持论证。

尽管禁舞令颁布至今长达 91 年之久,但不同政府对此法令的执行程度不甚相同,有些采取较为放任的态度,有些则是以此作为打击相关业者的手段。比方说,1940 年到 1967 年,凡是歌舞表演者,必须留下指纹资料以及随身携带许可证。此外,前纽约市长朱利安尼(Rudy Giuliani)的任内,也是利用禁舞令,藉以大量取缔夜店中的犯罪行为。

“现在我们有成千上万的合法场合可以尽情跳舞了”,安德鲁·穆赫莫尔(Andrew Muchmore) 说。

安德鲁·穆赫莫尔是一名在布鲁克林区执业的律师,就是他向纽约市提起诉讼,使得这项禁令得以在今年被撤除。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强调禁舞令带给业者麻烦,许可证的取得方式也非常困难以及复杂。他甚至认为,这项法令的存在,根本就违反美国的言论(表达)自由精神。

在撤销禁令的审理期间,纽约市议会的发言人 Melissa Mark-Viverito 接受《Daily News》采访时也强调,自己听了许多执法单位如何利用这项法令,对付一些小型业者的恐怖经历。

尽管禁止跳舞的规定现已废除,但在原先禁令里头有关安全措施的设置,还是被予以保留。像是酒吧必须安装监控,以确保现场的安全无虞;另外,如果酒吧雇用保安,也必须规定是有执照的保安。

长达 91 年的禁舞令,如今正式解除,可以预见的是,纽约市的酒吧接下来将会有一番新的面貌,或许强调歌舞表演的酒吧会开始大量增加。

更重要的是,至少不用再遮遮掩掩的。

(来源:好奇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