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警察在烏魯木齊街頭巡邏。資料圖片。
【亞太日報訊】綜合媒體報道,中國執法與司法部門發布辦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刑事案件的意見,強調通過平面、互聯網、手機等媒介傳播有關宗教極端思想和煽動國家分裂、資助恐怖組織、傳播有關暴力恐怖襲擊的虛假信息,擾亂社會秩序、煽動民族歧視等行為,和組織恐怖襲擊培訓、進行暴恐襲擊活動一樣要面對刑責。9月21日17時許,新疆巴州輪臺縣城一商鋪門口、陽霞鎮、鐵熱克巴紮鄉等處發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傷。新疆暴恐頻發,引發國內外關注。
在中國公安部網站昨天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三個部門的《關於辦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也表明辦理有關案件的原則,將采取寬嚴相濟,寬待初犯、偶犯或自首、情節不嚴重的犯事者,並嚴格區分宗教極端違法犯罪和正常宗教活動,維護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嚴、宗教信仰和民族習俗。
受訪的反恐專家向本報指出,這是中國司法和執法部門首次發布針對辦理暴恐和宗教極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總結了中國前一段時間的反恐活動及所受到的暴恐威脅,並為下一步打擊傳播暴力恐怖、宗教極端思想的工作提出明確的司法界定,表明中國依法反恐的政策不會改變。
中國政府今年5月啟動新疆地區為期一年的嚴厲打擊暴恐活動專項行動。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校長李健和今年6月受訪時指出,中國最大的恐怖威脅主要來自總部設在中國境外的“東突組織(以東厥斯坦伊斯蘭運動為代表,又稱突厥斯坦伊斯蘭黨,簡稱東伊運)。
官方除了加強公共場所的警力和安檢、發動民間參與檢舉嫌疑分子,也通過司法部門向恐襲犯罪嫌疑人提出公訴,公開審訊,展現官方依法反恐的決心。上個月新疆地區的中級人民法院對涉及五起暴恐襲擊案的八名罪犯執行死刑,其中包括涉及去年10月北京天安門廣場暴力恐怖案的三名罪犯。
本月9日頒發給各地司法機關及公安的《意見》指出,中國部分地區近年發生的暴力恐怖案件表現形式呈現多樣化,並且均與宗教極端犯罪活動有直接關系,要求各地的執法及司法機關“准確理解、適用《刑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依法嚴懲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犯罪活動,有效防止暴力恐怖案件的發生。
《意見》明確將各種方式宣揚宗教極端、暴力恐怖思想的行為定性為分裂國家和民族,“情節嚴重的,以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定罪處罰,“構成煽動分裂國家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被視為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包括組織他人宣揚、傳播宗教極端、暴力恐怖思想;制作、發行相關的平面、電子出版物或影音制品;編采境外宣揚相關內容的信息共他人傳閱、觀看、收聽或傳播;通過互聯網媒介,或手機、移動存儲介質、電子閱讀器等登載、張貼、複制、傳播有關內容等。
近年來新疆發生多起爆炸事件
2014年5月22日,新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公園北街早市發生一起爆炸案,造成31人死亡,90餘人受傷。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得知消息後,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偵破案件,從嚴懲處暴恐分子,及時組織救治受傷群眾。
2014年4月30日,在烏魯木齊火車南站旅客出站口發生一起爆炸案件,經警方初步查明,此案是一起嚴重的暴力恐怖襲擊案件,暴徒在烏魯木齊火車南站出站口接人處持刀砍殺群眾,同時引爆爆炸裝置,造成3人死亡,79人受傷。
2010年8月19日,新疆阿克蘇市郊發生一起爆炸案件,共造成7人死亡,14人受傷。公安機關在現場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
2008年08月10日,暴力恐怖分子在新疆阿克蘇地區庫車縣城的一些超市、酒店、政府機關制造了多起爆炸事件,共造成1名保安人員死亡,2名公安民警、1名保安員和2名群眾受傷,多處房屋受損。8名恐怖分子被公安機關擊斃,2名被抓獲,2名自爆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