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讯】面對12月28日P2P行業監管細則的發布,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政策仍相對寬松,在e 路同心COO閆梓看來P2P監管規則的不斷細化,監管可操作性不斷增強,但是在準入門檻上應有所提高,并在對存管銀行資格的認定上及監管落實上應更明確具體。
具體而言此次細則的公布的亮點,在閆梓看來,主要包括如下四點
1、從央行劃定的四條紅線,到指導意見提出的監管思路,再到監管細則征求意見稿里的12項禁止性行為(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規則不斷細化,監管可操作性不斷增強。
2、強調"事中事后監管","市場自律為主,行業監管為輔",鼓勵行業發展。
3、對出借人有了一定要求,除了出借必須實名,還規定了出借人的義務,同時要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對出借人進行風險提示和資質評估,分級管理,對出借人保護增加。
4、對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較為詳細,除了融資項目信息,平臺已撮合未到期項目的信息也要求披露,對平臺撮合完成交易的存量及新增資產都有監控,資產質量變化可得到動態監控。這對于平臺來說,真正做到了在陽光下起舞。
而對于行業發展閆梓希望,監管細則仍需更加明確。
閆梓認為,總體來說,監管細則征求意見稿較為寬松,而對P2P平臺的資質如注冊資本、實到資本等均未做明確要求,準入門檻可以更加從嚴,更加明確。對于銀行資金存管,閆梓指出,在如何落實,如何監管方面,仍需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