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涉貪案四被告獲准向香港終院上訴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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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香港特區政府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等4人,就部分控罪獲准上訴至終審法院。預計有關終極上訴許可最快將於今年下半年排期處理。

2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一致駁回許仕仁等4人就原審時定罪所提出的上訴。除許仕仁外,其他三名被告分別是新鴻基地產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前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及前港交所高級副總裁關雄生。

3月22日,高等法院上訴庭表示許仕仁等四人部分控罪獲准上訴。上訴庭副廳長倫明高稱,控罪涉及許仕仁未正式上任為政務司司長前,究竟應否被視為公職人員收受利益並在上任後優待新地,法官認為這涉及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因此只批准這一項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

至於許仕仁及陳鉅源就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提出上訴,法官認為,這一點已經沒有可爭拗的地方,拒絕此項申請。

2014年12月,許仕仁因收受新地高層過千萬港元款項,被裁定借公職作出不當行為、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5項罪名成立,被判囚7年半。另外3名被告分別被判囚5至6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