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裁定取消兩名辱國候任議員就任資格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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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顏昊 周雪婷 夏凡)香港高等法院15日就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提請的司法復核案作出判決,裁定兩名候任立法會議員的宣誓沒有法律效力,兩人的議員資格被取消。

兩名候任議員在10月12日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時,故意使用侮辱性語言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宣揚“港獨”。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和特區政府隨即就兩人是否能夠重新宣誓提請司法復核。

11月15日,媒體在香港高等法院外等候。新華社王璽攝

高等法院15日下午開庭聆訊,原訴法庭法官區慶祥就司法復核案作出判決。判詞認為,兩名候任議員於10月12日就職宣誓時的表現,無論在形式或內容上,都顯示他們拒絕依照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作出誓言。

高等法院裁定,自10月12日起依法取消兩人就職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兩人佔據的立法會議席已懸空。

同時,高等法院還頒布若干禁制令,禁止兩人聲稱有權或以立法會議員的身份行事,禁止立法會主席為兩人再次宣誓監誓或准許為兩人的宣誓監誓。

全國人大常委會11月7日通過了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的解釋。該條所列公職人員的宣誓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內容要求,宣誓人的行為方式必須真誠、莊重,在宣誓內容上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誓言準確、完整、莊重地進行宣誓。

高等法院的判詞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這一解釋對香港所有的法庭均具有約束力,香港的法庭應該落實該解釋。根據該解釋,如果立法會議員在就職宣誓時故意拒絕依照《宣誓及聲明條例》所訂明的誓詞宣誓,所作宣誓即告無效,就任資格也被取消。

區慶祥表示,根據法院裁決結果,立法會主席已經無權容許兩人再次宣誓。

高等法院的判決公佈以後,香港各界普遍對判決結果表示尊重和支持,認為裁決結果彰顯公平公正,有助於平息宣誓風波,對立法會後續事務有所幫助。

11月15日,媒體在香港高等法院外等候。新華社王璽攝

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歡迎法庭的裁決,目前正在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的行動。他表示,特區政府一切都是依法辦事,包括這兩名候任議員及其他人是否滿足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關於宣誓的要求。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已得悉法庭的判決,就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對《宣誓及聲明條例》及《立法會條例》內有關條文的闡釋,特區政府將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上述裁決及跟進的行動。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尊重法院的裁決結果,認為法院的判決有助於厘清立法會主席的權力和責任,在日後有例可依,對處理未來立法會的事務也有幫助。梁君彥說,將儘快啟動議員補選程序,也希望社會公眾可以聚焦立法會的後續工作。

立法會議員李慧瓊表示,裁決結果彰顯公正公義,希望可以平息此次宣誓風波。她認為,該裁決清晰指出《宣誓及聲明條例》﹑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的要求。

立法會議員林健鋒對高等法院的裁決取消辱國候任議員資格表示支持。他希望,立法會能從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訓,對有違規和犯法行為的立法會議員嚴格依法處理,讓立法會儘快恢復正常運作。

此前,“全港反‘港獨’網上關注組”發起網絡聯署,要求個別候任議員為辱國言論道歉並辭職。聯署獲得超過百萬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