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哈薩克斯坦建立多管齊下反腐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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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阿拉木圖6月8日電綜述:哈薩克斯坦建立多管齊下反腐長效機制

新華社記者周良

近年來,哈薩克斯坦反腐工作取得突破,包括環境部部長、國防部副部長、統計署署長、國防部裝備總局局長、防空部隊副總司令等一批位高權重的官員因涉貪腐而落馬。觀察人士認為,腐敗這一“老大難”問題在哈薩克斯坦能夠受到一定程度遏制,很大原因在於該國建立起多管齊下的反腐長效機制。

打擊腐敗,立法先行。1998年,哈薩克斯坦出臺《反腐法》,要求政府每五年制定一次系統的國家反腐計劃。目前,哈薩克斯坦正在實施《2011至2015年國家反腐計劃》。該計劃主要措施包括增加政府決策及政府採購活動透明度,鼓勵民眾參與反腐,建立監督政府預算支出的社會監督機制等,要求各層級部門必須貫徹落實。

哈薩克斯坦政府成立一系列反腐機構,監督公務人員,打擊腐敗行為。其中包括直屬總統納扎爾巴耶夫的“打擊腐敗和國家公務員職業道德國家委員會”“打擊經濟犯罪和腐敗署”,以及隸屬政府各部門的常設紀律委員會。各級地方政府還成立由護法機構和檢察院組成的協調委員會。

納扎爾巴耶夫表示,腐敗不僅嚴重削弱國家經濟競爭力,阻礙社會民主變革,更動搖法律在民眾心中的神聖地位,使政府失去民眾信任和支持,因此必須重拳打擊。

為加強政府部門內部監管,哈薩克斯坦政府採取了將中央政府部分職能下放到地方政府和私營部門、政府職能部門提供一站式服務、政府採購活動電子化等一系列措施,並且建立了國家工作人員及配偶收入申報制度,制定公務員道德規範,以加強公職人員的廉潔自律。

哈薩克斯坦政府還在打擊經濟犯罪和腐敗署設立熱線電話,鼓勵民眾舉報腐敗行為,並且建立公眾對政府部門腐敗程度年度評價機制,及時向社會公佈評價結果,保障政府外部監督渠道暢通。哈薩克斯坦打擊經濟犯罪和腐敗署前署長科扎扎羅夫對此指出,民眾是反腐的重要力量,應該讓他們更為積極地參與其中。

在立法和行政框架之外,執政黨“祖國之光”人民民主黨設立了獨立於黨派的反腐社會委員會,成員來自各政黨、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及媒體。該委員會一旦獲知反腐線索,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辦理。對於揭露腐敗的記者,該黨還會頒發“最佳反腐文字記者”“最佳反腐電視記者”“最佳反腐攝影記者”等獎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