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通报潍坊住建局等大肆收费敛财:违规评比表彰,侵占社团资产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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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报了山东省潍坊市住建局等单位和协会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和评比表彰,并大肆收费敛财等问题。

通报指出,相关问题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反映出一些政府部门在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利益链条依然牢固,变换手法巩固、维护甚至扩大既有利益格局的惯性依然很大,一些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依然突出,外部监管和内部治理仍然存在漏洞。

以下为通报全文:

关于山东省潍坊市住建局等单位和协会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和评比表彰并大肆收费敛财等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李克强总理要求,对违规涉企收费必须坚决清理,不留死角。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对违规涉企收费不纠治、不作为,甚至改头换面,大搞变通。近日,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派员赴山东省潍坊市明察暗访发现,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变相手段,安排或默许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认定、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垄断制发备案证照并向企业收费敛财,有关单位和人员大肆挥霍、侵占社团资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变相保留设置所谓资料员、见证员职业资格许可,作为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前置条件;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利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垄断资料员、见证员培训发证,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并收费敛财。

经查,原潍坊市建设局(2010年调整为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原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09年调整为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9年与其他单位合并为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原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2009年更名为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从2006年10月起,对全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进行培训发证管理并收取培训费用。2017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后,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清理和停止相关培训发证工作,并先后于2017年12月、2018年7月印发文件,以加强建设工程技术资料及见证取样送检管理为由,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继续保留设置所谓资料员、见证员;违规要求企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必须在当地有关监管系统中确定资料员、见证员,否则不予办理报监手续,工程不能开工;违规要求资料员、见证员必须经所谓专业培训合格,否则不能开展相关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原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现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将资料员、见证员信息和脸谱录入系统设在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同时,要求外地入潍企业相关人员即便有其他地方发放的资料员等培训证书,也必须在该协会重新培训;已取得当地培训证书人员,每两年必须在该协会接受1次继续教育。

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依据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依托该局下属事业单位提供的特殊条件,在全市长期开展具有一定垄断性、强制性的资料员、见证员培训工作,向所谓培训合格人员发放带有“潍坊市”字样、具有资格认定性质的培训证书并收取费用,构成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目前培训收费标准为:施工单位资料员新培训550元/人、继续教育350元/人,监理单位见证员新培训500元/人、继续教育300元/人。据初步统计,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21日,该协会新培训资料员、见证员6192人次,组织继续教育6529人次,合计培训12721人次,收费505.52万元。今年以来,该协会以受疫情影响培训机构尚未复工、不能耽误企业施工为由,在未组织培训的情况下直接收费发证。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上述做法,违反了国务院有关文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关于“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等规定。

二、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未认真落实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求,默许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违规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变相收取费用。

经查,原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原潍坊市建设局、原潍坊市建设委员会,分别从2003年1月、2004年1月、1997年7月开始评选潍坊市优良工程、优质结构工程、文明样板工地(后更名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分别于2005年10月、2008年3月、2010年4月交由原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现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并开始以“技术咨询费”名义向参评企业收取费用。截至2019年4月与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完成脱钩时,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在多次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中,一直未按要求对这三项市级评比表彰活动进行清理或者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手续,未纠正协会违规收费行为。

2019年3月,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在与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脱钩前,未经有关方面批准,擅自印发文件,以“创建”名义继续开展“潍坊市优良工程”“潍坊市优质结构工程”“潍坊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比表彰活动,并继续以“技术咨询费”名义向参评企业收取费用。如不交纳“技术咨询费”,企业就不能参加评选。“技术咨询费”收费标准为:施工单位的优良工程2000元/项目、优质结构工程2000元/单体、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000元/项目,监理单位的优良工程1000元/项目、优质结构工程1000元/单体、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000元/项目。据统计,仅2019年,该协会评比表彰潍坊市优良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分别多达107项、224项、327个,共收取“技术咨询费”188.74万元。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对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脱钩后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及违规收费行为继续予以默许支持。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上述做法,违反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关于“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按照归口分别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者政府提出申请”“主办单位应当承担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等规定。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上述做法,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等规定。

三、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违规将自身应承担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铭牌制作费用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借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垄断铭牌制作业务并收费敛财。

经查,2009年6月,原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印发《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规定“县级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备案登记管理的具体工作可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建筑起重机械,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书和产权备案铭牌”。根据该文件规定,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原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并从2010年起将产权备案铭牌制作业务交由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承接。此后,该协会一直据此垄断全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铭牌制作业务,并以“安全用具检测费”名义收费敛财。目前铭牌制作收费标准为70元/块(成本约为20余元/块),且未对外公示。据统计,仅2016年7月至2020年6月,该协会收取此项费用共计76.09万元。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将政府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借用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垄断铭牌制作业务并收费敛财,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严禁政府部门将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严禁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等规定。

四、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财务管理极为混乱,违规为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及个人报销大量款项,有关单位和人员大肆挥霍、侵占社团资产。

经查,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财务管理极不规范,所有会费和业务收入、除工资以外的支出基本都通过现金进行,所有记账凭证无支出依据、无报销明细,不如实报告主要业务收入情况,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有关方面依法检查调取的账面数据,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该协会共收取会费、业务培训费、技术咨询费、安全用具检测费等达1342.74万元,以管理费用、业务活动成本等名义列支982.96万元。根据初步掌握的证据,该协会大量支出用于为原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现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报销办公用品、招待用酒、节日福利以及走访上级单位所用礼品等费用。如,2020年1月,该协会为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报销年终工作总结宣传片拍摄制作费用24.39万元。此外,该协会另有大量支出异常、去向不明。

从督查情况看,山东省潍坊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协会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违规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等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彻底,在政策执行中搞变通、打折扣、做手脚,监管流于形式,严重侵害了企业利益,严重影响了当地营商环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相关问题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反映出一些政府部门在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利益链条依然牢固,变换手法巩固、维护甚至扩大既有利益格局的惯性依然很大,一些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依然突出,外部监管和内部治理仍然存在漏洞。

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把保市场主体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保就业、保基本民生,坚决清理违规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要求。要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收费源头治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严格约束收费行为,同时进一步落实落细部门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要加大职业资格许可认定、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清理力度,防止改头换面、死灰复燃,切实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山东省政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正在组织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和全面整改。国办督查室将密切跟踪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