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在京閉幕。新華社記者謝環馳攝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27日表決通過了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確認2987名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全部有效。會後,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公告,公佈了代表名單。
根據選舉法等法律的規定,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主持下,2012年12月中旬至2013年1月,全國35個選舉單位共選舉產生了2987名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這次選舉是2010年選舉法修改後,首次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全國人大代表。來自一線的工人、農民代表比例明顯上升,農民工代表人數大幅增加,婦女代表比例有了提高,黨政領導幹部代表比例明顯下降,代表結構進一步優化。
據統計,在2987名代表中,少數民族代表409名,佔代表總數的13.69%,全國55個少數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歸僑代表35名;連任代表1027名,佔代表總數的34.38%。婦女代表699名,佔代表總數的23.4%,與十一屆相比提高了2.07個百分點;來自一線的工人、農民代表401名,佔代表總數的13.42%,提高了5.18個百分點,其中農民工代表數量大幅增加;專業技術人員代表610名,佔代表總數的20.42%,提高了1.2個百分點;黨政領導幹部代表1042名,佔代表總數的34.88%,降低了6.93個百分點。
在選出的代表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佔82.76%以上。總體來看,新選出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人民群眾公認程度高,具有廣泛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