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方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26人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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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查获的作案工具。浙江警方 供图

(抗击新冠肺炎)浙江警方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26人被追究刑责

中新网杭州2月26日电(记者 张斌)记者26日从浙江省公安厅了解到,自1月23日浙江警方对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出部署以来,截至2月24日,该省警方已办理涉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9起,追究刑事责任26人。

永康市公安局石柱派出所民警在现场查获的野猪夹。浙江警方 供图

警方介绍,1月23日起,浙江省公安厅对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出部署,全面深入排查,广辟线索来源,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同时大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营造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

图为桐乡警方救下的猕猴。浙江警方 供图

截至2月24日,浙江全省公安机关排查检查各类集贸市场、餐饮场所1.5万余处,开展宣传教育2.7万余次;办理涉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9起、追究刑事责任26人,办理行政案件56起、处罚违法行为人57人,收缴作案工具855件,查扣各类野生动物2800余头(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松雀鹰、猕猴、凤头鹰、白鹇等共5头(只)。

图为庄某非法猎捕的野猪。浙江警方 供图

如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侦破的庄某非法狩猎一案,警方从1月31日公安机关立案,72小时内成功办结,并在上虞区看守所远程视频审判,仅用13天就完成立案、侦查、移诉、公诉和审理全流程。2月13日,被告人庄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又如永康市公安局,其连续侦破了6起非法狩猎案。据悉,2月上旬以来,永康市公安局紧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通过联合自然资源部门排查、涉卡检查、蹲点守候等方式,两周内连续侦破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犯罪案件6起。目前,警方已对1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