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教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艺术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本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
《管理办法》旨在推进普及高水平体育艺术教育,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和艺术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将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促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管理办法》坚持面向人人,进一步明确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课余训练、赛事展演活动及综合评价等方面的要求,促进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特色形成和水平提升,推进高水平体育艺术教育的普及和实施,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教育教学方面,持续推进学校体育美育课程改革建设,按学段实施“兴趣化、多样化、专项化”体育教学,“开齐、开足、上好”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的美育课程。
在课时方面,强调小学一到三年级每周落实4节体育课,有条件的学校在2020年底前,覆盖至四到五年级。实施体育家庭作业,促进学生每天体育运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在课余训练方面,提出科学开展日常训练,组建各级学生运动队、学生艺术团并完善选拔机制。加强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及艺术团联盟等建设,建立艺术实践制度。
在赛事活动方面,继续完善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市区校三级体育赛事和艺术展演体系,组织青少年学生广泛参加。
在综合评价方面,建立青少年体育素养和艺术素养评价机制,进一步促进形成科学的育人导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不断优化本市学校体育艺术项目布局
《管理办法》提出,本市各中小学要不断丰富开设的体育运动和艺术项目类型,不断强化体育艺术特色并努力形成“一校多品”,为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0年底前,每所小学和初中开设7种以上的体育运动项目和4种以上的艺术活动项目,高中分别开设8种和5种以上,青少年学生的年运动时间不少于365小时(其中,高中阶段在体育专项上不少于180小时)。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均衡有序发展,提升综合育人效益,《管理办法》对体育艺术项目加强统筹布局,推进各区分别形成以部分重点项目为主,若干推进项目为辅的学校体育艺术项目布局结构。
其中,各区布局的体育重点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及武术,艺术重点项目包括中西器乐(含管乐、弦乐)、合唱、舞蹈、戏剧(含戏曲、朗诵)及书画(含篆刻、设计)。
遵循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各项目原则上由1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阶段学校与至少2-3所初中和4-6所小学共同承担,组成一个基本的“一条龙”布局单位,在课程、师资、场地、科研及评价等方面形成高品质、系统性供给,促进实现各学段间培养的有序衔接。具体布局建设工作将在《管理办法》实施后开展。
构建形成衔接有序的人才培养体系
《管理办法》着重强调,各中小学校要围绕全面育人目标,通过强化课程教学和课外实践锻炼等措施,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艺术人文素养持续提升,引导和鼓励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强化高中阶段学校体育艺术特色,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在保持历年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的基础上,《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培养机制,自2022年起,各“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对按照择优原则通过专业测试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优秀体育艺术学生按计划足额录取。为强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特别优秀的体育学生选拔、引进和培养机制。
《管理办法》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多种措施,营造积极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激发学生参加体育运动和艺术实践活动的兴趣。“一条龙”初中和小学可建立跨校联合培养机制,推动体育艺术师资、训练场地等资源共享,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全面加强师资场地等保障措施
为确保相关举措落到实处,《管理办法》在师资、场地、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在指导学校配齐配足体育艺术教师的基础上,鼓励学科教师承担带训等工作任务,引进优秀高水平教练员、运动员等专业人员进校园,推进实施兼职教师到校带训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量核算以及发展办法。
在场地设施建设方面,推进学校场地综合开发利用,建设训练和实践基地、艺术创新实验室及剧场等。同时,推进社会场馆向青少年公益开放。
在综合保障方面,健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学生意外伤害预防、保障和应急处理机制。鼓励本市各相关高校、专业协会、团体等单位和机构积极提供指导和支持。
据悉,市教委将把中小学校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情况及“一条龙”学校开展项目布局建设等情况纳入各区及学校相关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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