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錦樑:望社會理性看待版權條例修訂草案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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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香港特區政府官員9日表示,《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已經能夠平衡各方面的利益,社會應以理性和正面的態度看待;修改版權條例不會收窄網絡表達的自由。

香港特區立法會9日因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未能按照原定程序審議《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對立法會流會導致未能完成有關議程感到可惜。也有立法會議員對流會感到失望和遺憾,希望不再有“拉布”。

蘇錦樑對傳媒表示,特區政府很希望立法會能夠按照原定程序審議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因為該草案能夠平衡各方面的權益。特區政府在2006年就開始討論更新版權條例,希望社會以理性和正面的態度看待該條例,政府將利用未來幾天時間儘量向社會解釋一些誤解。

蘇錦樑強調,在該條例修訂框架下,版權擁有人、網絡服務提供者以及網民這三方面的利益都能得到兼顧,這樣的平衡來之不易。網民“二次創作”的一些行為,是在法律上增加了明文的保障。

蘇錦樑認為,根據條例的修訂草案,版權擁有人能夠得到受法律保護的傳播權,能更有效打擊盜版問題,這也能幫助香港的經濟發展。而一般網民的正常行為,不屬於侵權行為。

蘇錦樑引述修改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形容,修訂草案絕對不是“一把刀”,而是“一個盾”,使得網上一些恒常的行為受到法律保障。

蘇錦樑當天還發表文章表示,版權條例修訂草案不會收窄表達自由,不會影響目前的版權豁免,也不會針對網際網路和社交平臺日常的行為。

蘇錦樑在文章中指出,為了進一步保障使用者的表達和言論自由,條例草案建議在目前版權條例已有的60多項版權豁免外,新增多項明文豁免。戲倣、諷刺、營造滑稽和模倣、評論時事和引用的“二次創作”,條例草案通過後,都可以獲得法定版權豁免,明確免除民事及刑事責任。

他還表示,同時訂立的法定“安全港”制度,將保障網上服務平臺的正常運作,無須主動監察使用者有否侵權,使用者也有法定機制反駁侵權指控,避免作品無理下架,有助於保障言論和表達自由。

文章指出,條例草案是2006年以來不同持份者討論得來的結果,在多輪公眾諮詢和24次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會議期間,已有充分和詳細的討論。目前的立法建議,是政府顧及不同持份者的權益下,從香港整體最佳利益出發,最好、最平衡的方案。

蘇錦樑認為,健全的版權制度對經濟發展特別是創意產業至關重要。條例修訂草案目的在於更新香港已經落後其他地方十多年的版權制度,追上國際社會通行、版權條約要求的法律規範。條例草案通過後,政府將隨即開展新一輪檢討,處理各方持份者關注的議題,緊貼國際形勢,持續完善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