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 美國槍支泛濫的背後

新華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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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據新華國際報道,美國弗吉尼亞州一家地方電視臺2名記者當地時間26日早晨在做直播節目時被槍殺。槍手逃逸時發生車禍,隨後自殺身亡。

針對這起槍殺事件,美國總統奧巴馬26日說,在美國,槍擊事件造成的死亡人數超過恐怖主義襲擊中遇難者人數。槍殺事件再一次引發人們對血案背後的反思。

新華國際客戶端隨您一起,穿越時空,探究美國槍擊事件的緣起及其槍支泛濫的曆史淵源,看一看美國這個看似民主自由的國家,人們的生命權卻難得到保障的黑暗一面。

槍擊事件頻發

美國是世界上私人擁槍數量最多的國家。在美國曆史上,持槍權被認為是最重要的個人自由權利之一。有此傳統觀念,美國因而成為世界上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全民持槍的國家。

在1975年出版的《美國槍史》一書中有這樣的敘述:“槍支是秩序的象征和保守主義的圖騰”。

數據顯示,美國有三億多人口,而私槍保有量逾3億支,幾乎人手一支。

這是2008年6月26日,在美國得克薩斯州沃思堡的一家商店內,一名7歲兒童用獵槍“瞄准”。

槍支的泛濫,導致槍手的泛濫,即使是通過合法途徑購買的槍支,也難能保證其正當使用。數據顯示,美國每年大約有3萬多人死於槍口之下。

美國聯邦調查局發布的2014年《統一犯罪報告》統計顯示,2013年美國共發生116萬多起暴力犯罪案件,平均每十萬居民中發生367.9起暴力犯罪案件。其中,謀殺、誤殺和過失殺人案件約1.4萬起,強奸案件約7.9萬起,搶劫案件約34.5萬起,嚴重暴力傷害案件約72.4萬起。

統計顯示,發生在美國的謀殺案件中有69.0%使用槍支,搶劫案件中有40.0%使用槍支,嚴重暴力襲擊案中有21.6%使用槍支。在芝加哥,曾有一周3天中發生了30起槍擊案。2014年前10個月,有2215人被槍擊。     

槍支文化淵源

美國人重視槍的理由是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抵抗暴力,並形成根深蒂固的槍支文化。公元16世紀,當第一批歐洲人曆經艱辛來到美洲大陸後,面對著惡劣的環境,他們一方面要抵禦野獸的來襲,另一方面還要和當地印第安人對抗,槍支在保障人身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4年11月26日在美國密蘇裏州的聖彼得斯(位於弗格森以西32公裏)終極防衛練靶場訓練中心拍攝的手槍。(法新)

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爭取自由的美國人逐漸意識到,公民持槍是對抗暴政、捍衛公民權的最後依仗。1791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明確寫道:“紀律嚴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各州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攜帶槍械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並強調:這不是恩賜,這是一種天賦權利。

至此,擁有和攜帶槍支的權利和言論自由一樣,已被視為最寶貴的個人權利之一,並成為美國曆史、傳統和美國生活方式的一個組成部分。

限槍控槍法案

但時過境遷,美國早已脫離了建國前後的暴政危險,持槍的實際作用,更多的時候是對自身和家人安全的保障。但隨著持槍案件不斷發生,引發社會對槍支的擁有與管控的反思。於是,限制民眾濫用槍支的法律也隨之產生。

1934年,美國批准通過了《聯邦槍支法》,規定了槍支銷售、注冊和登記課稅條款。該法案最突出的控槍措施,是對機槍和沖鋒槍等連射自動武器提出了注冊備案要求,這是針對大蕭條期間黑幫動用湯姆遜沖鋒槍大規模械鬥的措施。

上世紀60年代,美國先後發生三起影響美國曆史的刺殺事件:1963年11月約翰·肯尼迪總統、1968年4月馬丁·路德·金以及1968年6月羅伯特·肯尼迪遭槍擊身亡,震動了整個美國社會。

1968年,美國出臺《槍支管制法》,規定槍支只能由掛牌經銷商出售,不能非法經營並嚴禁郵購,對被起訴者、逃犯、非法移民、精神病患者、部隊除名人員、癮君子等人禁止擁有槍支,並限制銷售能將半自動武器改為自動武器的升級包。

1993年11月30日,克林頓總統在白宮簽署“布雷迪法案”。坐在克林頓旁為前白宮新聞秘書布雷迪,1981年他在裏根遇刺案中遭槍擊受傷,此後一直靠輪椅行動。

1981年裏根總統遇刺後,要求進行嚴格的槍支管理的呼聲更為高漲。到克林頓政府時期,1993年和1994年分別通過了《布雷迪手槍暴力防止法》和《禁止攻擊性武器法案》兩個控槍法案,規定民眾購買槍支前需強制進入“等待期”並進行背景審查,同時禁止19種攻擊性槍支的制造、銷售和進口。1997年美國還通過《拉丁堡修正案》,規定禁止被判決犯有家庭暴力罪行者擁有、買賣、儲運和適用槍械。

除聯邦法律外,還有一些地方性槍支管制措施。華盛頓特區和伊利諾伊州等地區的民眾雖然可以持槍,但必須讓人一眼可以看見,不能將槍藏起來攜帶。

加利福尼亞州禁止在公共場合持槍,如必須攜帶,需分解槍支和彈匣,並放置在汽車後備箱。猶他州、懷俄明州和蒙大拿州不允許攜槍進入政府建築,部分州不允許攜帶槍支進入校園。

控槍努力受阻

然而,這些法律和措施沒能禁止槍擊血案的發生。面對接二連三的槍擊案,美國公眾要求加強槍支管制的呼聲不斷。

1993年4月29日,美國槍支管制協會百餘人在華盛頓美國國家槍械委員會大樓前集會,要求全國實行槍支管制。

但在美國,限槍控槍的阻力十分強大,美國總統也束手無策。

一方面,槍支制造商在美國具有強大的影響力。

據統計,在美國從事槍支買賣的軍火商約有30萬人,估計每年的交易量在300萬到500萬之間,槍支制造商每年從槍支買賣中牟取了巨額利潤。因此,槍支制造商在美國具有很強的政治勢力,甚至能夠左右美國總統的選舉。 

另一方面,美國槍支協會是一個勢力很大的組織,在全國各地都有分支,並擁有一個強大的遊說團。他們憑借充足的資金向國會議員和政要施加影響,使得美國的槍支管制不斷倒退。

2004年,《禁止攻擊性武器法案》到期終止。到2011年,全美多達40個州允許平民隨身攜帶隱藏好的手槍,而1988年只有18個州允許這樣做。

2008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美國公民有權在用於個人用途的情況下擁有槍支,同時推翻了美國首都華盛頓實施了32年之久的禁槍令。這是美國曆史上最高法院首次對於個人是否有權擁有槍支作出明確裁決。

2013年1月14日,美國康涅狄格州桑迪胡克小學附近擺放著印有槍擊案遇難者肖像的玫瑰。

2012年12月14日,康涅狄格州一名男子持槍闖入桑迪胡克小學,槍殺了20名學生和6名老師。悲劇發生後,美國總統奧巴馬曾高調拋出綜合性控槍提案,但法案在擁槍團體的大力遊說等重重阻撓下未能在國會獲得通過。

今年6月美國南卡羅來納州黑人教堂槍擊案慘劇發生後,奧巴馬在社交媒體“推特”發文繼續呼籲美國民眾關注槍支管控問題。

他甚至拿其他國家對比來說明美國槍擊事件的嚴重性。他說,“美國人用槍自相殘殺的數量是日本的297倍,法國的49倍,以色列的33倍”。

面對槍支泛濫問題,美國總統奧巴馬無奈地坦承,正是因為控槍限槍努力屢屢受阻,才導致槍擊案在美國頻頻發生。

2015年6月1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在華盛頓白宮就美國查爾斯頓市教堂槍擊案發表講話,呼籲美國社會認識和解決槍支暴力問題。

在強大的集團利益面前,總統也沒轍,槍支管控還有招嗎?

盡管縱觀美國槍支管制的曆史,系列嚴重的槍擊事件往往會促使社會輿論發生改變,推動槍支管制法律出臺。

然而,持槍權作為一項受到憲法保護的基本權利,“禁槍”是不可能的,除非修憲或者最高法院宣判持槍違憲才有可能改變,而這基本上也是屬於天方夜譚。

因此,這些年來美國發生了如此多的槍擊慘案,有無數的無辜生命倒在血泊中,仍難以撼動美國這厚重的槍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