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普旅股份”不是“普陀山”:舟山国资委称不涉及宗教资产

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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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浙江省舟山市国资委在舟山市财政局官网表示,如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普旅股份)上市审核通过,在提交股票名称审核时,将充分考虑各方关切,不以“普陀山”作为股票名称,反对利用宗教商业炒作。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书显示的公司简称为“普旅股份”,并非“普陀山”。

普旅股份招股书截图

此前4月2日,普旅股份在证监会网站上更新了预披露招股说明书,普旅股份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计划发行不超过14212万股股票,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6850万股股票。

普旅股份是一家综合性旅游服务企业,主要经营区域位于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内。

招股书显示,普旅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分别为普发集团和舟山汽运,这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浙江省舟山市国资委。舟山市国资委合计控制普旅股份71.83%的股份,为普旅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普陀山作为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其区域内公司上市引起市场极大热议。值得关注的是,舟山市国资委的声明或与中国佛教协会官网的一篇文章有关。

4月11日,在中国佛教协会官网“会务资讯”栏目刊载一篇署名为“奘真”的文章《谁在将佛教商业化?——普陀山上市的忧思》,该文章称:“能用‘普陀山’的名称上市吗? 作为佛教圣地的名称显然不行。普陀山与佛教不可剥离,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以“普陀山”名义上市,难脱将佛教商业化之嫌。”

而且在文章中还指出,“‘普陀山上市’有违国家刚刚出台的宗教法规和政策”,“ 以信仰之名‘上市’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对中国民众的社会心理将产生深远影响。”

中国佛教协会文章截图

招股书显示,普旅股份的主营收入来自旅游运输服务,占比高达总收入的82%。景区门票收入不计入拟上市主体,普旅股份的主营业务板块包括旅游客车客运、旅游索道客运、旅游水路客运、香品生产销售等。

普旅股份的招股书显示,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在2017年的游客接待量为1622万人次,增长16.05%。

不过,普旅股份2017年业绩下降。招股书显示,2015年至2017年,普旅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57亿元、4.32亿元和3.8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9510.1万元、1.14亿元和1.13亿元。

普旅股份能够充分受益于普陀山景区独特的旅游资源。但值得关注的是,普陀山的门票收入并未计入拟上市主体普旅股份,这或与此前的监管政策相关。

2006年国务院出台《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其中要求,风景名胜区门票由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自此条例实施以后,景区门票不能作为上市主体的收入。

2012年10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发改委、工商总局、旅游局、证监会以及文物局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澎湃新闻记者发现,普陀山-朱家尖旅游景区的微信官方购票平台的账号主体是舟山市普陀山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普陀山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普陀山国资委,与拟上市主体普旅股份并无直接股权关系。

舟山市国资委表示,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继续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要求,坚决反对利用宗教进行商业炒作,认真执行国家宗教局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规范经营活动,维护普陀山在佛教界的声誉,充分尊重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情感。

“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上市是深化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上市资产纯属企业经营性资产,不涉及任何宗教资产,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涉及任何宗教场所。”

以下为《舟山市国资委专题研究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上市相关事宜》全文

4月11日,舟山市国资委分管副主任召集产改等相关处室,专题听取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上市工作情况,认真梳理相关事宜,并就近日社会各界的关切进行了研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事宜:

一、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注册成立,是一家为景区提供服务的国有旅游企业,主要经营旅游客车客运、旅游索道客运、旅游水路客运、旅游商品生产销售、旅游配套服务等业务。

二、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上市是深化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上市资产纯属企业经营性资产,不涉及任何宗教资产,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涉及任何宗教场所。

三、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尚处于上市申报审核阶段,如上市审核通过,在提交股票名称审核时,将充分考虑各方关切,不以“普陀山”作为股票名称。

四、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应继续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要求,坚决反对利用宗教进行商业炒作,认真执行国家宗教局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规范经营活动,维护普陀山在佛教界的声誉,充分尊重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情感。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