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里同志生平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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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十二屆中央書記處書記,第十二屆、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原副總理,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萬里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15年7月15日12時5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9歲。

萬里同志,原名萬明禮,1916年12月出生於山東省東平縣一個貧民家庭,早年在家鄉接受小學和初中教育。1933年秋考入曲阜山東省立第二師範學校。在校期間,受進步思想影響,積極投身抗日救亡活動。193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從此走上革命道路。

1936年夏,萬里同志從師範學校畢業,受黨組織派遣,回到家鄉東平開展黨的地下工作。他以教學為掩護,廣泛宣傳黨的抗日救亡主張,發展地下黨員,播撒革命火種。1937年10月,根據中共山東省委指示,萬里同志組織籌建了中共東平縣第一個縣級組織——東平縣工委,並擔任書記。其間,他組織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小組,發展“民先”隊員,成立抗日團體,創辦抗日報刊,積極組織人民群眾團結抗日,有效地擴大了黨的影響。1938年5月,萬里同志任中共泰西特委委員、宣傳部部長,後任泰西地委委員、宣傳部部長、組織部部長,參與創建泰西抗日根據地。1939年冬起,萬里同志歷任中共魯西區委宣傳部副部長,中共冀魯豫區第二、八地委副書記。1940年4月,任冀魯豫邊區運西地委副書記,同年11月,任地委書記。在敵後抗戰最艱苦的時期,萬里同志領導當地軍民反“掃蕩”、反“蠶食”,廣泛開展民主民生運動,創建並堅持了運西抗日根據地,為冀魯豫地區抗日戰爭勝利作出了重要貢獻。

抗日戰爭勝利後,萬里同志歷任中共運西地委書記,中共冀魯豫區委委員、運西東(第七)地委書記,積極組織運西地區人民群眾進行土地改革,開展武裝自衛鬥爭。1947年7月,任中共冀魯豫區委秘書長,冀魯豫軍區政治部主任。為迎接劉鄧大軍強渡黃河進入魯西南,他參與領導冀魯豫區人民群眾積極參軍參戰、組織生產、支援前線,為實現解放戰爭的偉大戰略轉折作出了貢獻。1948年1月,萬里同志參加冀魯豫區整黨工作。整黨結束後,他到黃河以南地區,參與領導當地軍民為鞏固、擴大解放區進行了艱苦卓絕的鬥爭。

1949年4月渡江戰役勝利後,萬里同志歷任南京市兩浦區軍管分會主任兼區委書記,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財政經濟接管委員會副主任、經濟部部長、建設局局長。同年秋,隨第二野戰軍挺進大西南。新中國成立後,萬里同志歷任西南軍政委員會工業部副部長、部長。這一時期,他重視工業生產,鼓勵發明創造,推進工廠制度改革,積極探索當地工業發展道路,為西南地區工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952年11月,萬里同志調任中央人民政府建築工程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1955年4月起兼任城市建設總局局長、黨組書記。1956年5月,城市建設總局改為城市建設部,萬里同志任部長、黨組書記。其間,他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堅持實事求是,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工作,反對城市建設中的急躁冒進的傾向。他強調城市建設要同工業建設及其他經濟文化建設相協調,並深入基層指導實踐,為推進“一五”時期的工業建設和重點工業城市有計劃有秩序地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萬里同志是新中國城市規劃建設事業的奠基人之一。

1958年3月起,萬里同志先後任中共北京市委書記處書記、北京市副市長。在北京市工作期間,他曾協助周恩來總理負責國慶10週年獻禮工程建設,嘔心瀝血,迎難而上,帶領廣大幹部職工,堅持“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僅用不到一年時間,就圓滿完成人民大會堂等北京“十大建築工程”建設任務。“十大建築工程”的設計標準、建築藝術、施工品質和速度都達到當時世界先進水準,創造了世界建築史上的奇跡,受到了毛澤東主席充分讚揚,誇讚他為“別人日行千里,而你是日行萬里”。

1971年3月,萬里同志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革委會工交城建組副組長。“文化大革命”中,萬里同志受到嚴重迫害,被監護審查。他堅持原則,對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的倒行逆施深惡痛絕,以實際行動進行了積極抵制和鬥爭,表現了共產黨員的堅定信念。1973年5月,萬里同志解除勞動改造,恢復工作,任中共北京市委書記(當時設有第一書記),北京市革委會委員、副主任。他提出一定要把首都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並敏銳地提出了保護環境、治理污染的主張和措施。

1975年1月,萬里同志任鐵道部部長,後任鐵道部黨的臨時領導小組組長。他堅決支持鄧小平同志提出的實行全面整頓、把鐵路系統作為整頓突破口的主張,認真貫徹落實整頓的方針,深入調查研究,針對鐵路系統存在的問題,提出實現“四通八達,暢通無阻,安全正點,當好先行”的目標,堅決反對和制止派性,堅持整頓領導班子、健全規章制度、狠抓鐵路運輸秩序,迅速扭轉了鐵路系統的混亂局面,使陷於半癱瘓狀態的鐵路系統煥發了生機。1975年底,在“四人幫”肆虐之下,鄧小平同志主持的全面整頓被迫中斷,“反擊右傾翻案風”運動在全國展開,萬里同志再一次被打倒,持續9個月的鐵路系統整頓工作也隨之中斷。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萬里同志再次恢復工作,1977年2月,任輕工業部第一副部長。同年6月,萬里同志調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書記兼安徽省軍區第一政治委員、安徽省革委會主任。到任之後,他輕車簡從,深入基層,走鄉串戶,體察民情,僅用三四個月時間,就掌握了全省大部分地區的實際情況。面對十年內亂造成的嚴峻局勢,他採取果斷措施,全面深入揭批“四人幫”,撥亂反正,正本清源,較快地解決了“文化大革命”造成的許多重大問題。他重視農業生產,關心農民疾苦,以大無畏的勇氣,打破“左”的禁錮,提出農村工作以生產為中心,勇敢探索發展農業生產、改善農民生活、轉變農村面貌的新路子。他主持制定了《中共安徽省委關於當前農村經濟政策幾個問題的規定(試行草案)》,突出強調農村工作的中心是農業生產,必須保護和尊重生產隊的自主權。他以非凡的政治膽識,大力支持、推廣肥西縣“包產到戶”和鳳陽縣小崗村“包乾到戶”的做法,積極推動全省農業管理體制變革,為開闢中國農村改革的新道路作出了重要貢獻。萬里同志是中國農村改革的先鋒,他領導的安徽農村改革,是對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農村經濟體制的一次重大突破,是對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一次艱辛和成功的探索。他領導安徽農村改革的功績,得到黨中央的充分肯定和全省人民的普遍讚譽。當時在安徽農民中流傳著這樣一種說法,“要吃米,找萬里”。鄧小平同志曾經說,中國的改革始於農村,農村的改革始於安徽,萬里同志是有功的。

1980年2月,在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上,萬里同志當選為中央書記處書記。同年3月,兼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成員;4月,擔任國務院副總理,主管農林水和勞動工資等方面的工作;8月,兼任國家農業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1981年3月,兼任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1982年2月,兼任中央綠化委員會主任委員。1983年7月,兼任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同年8月,兼任國家人防委主任;9月,任全國農業區劃委員會主任;10月,兼任中央整黨工作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退伍軍人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組長。

萬里同志是中國改革開放事業的積極倡導者和領導骨幹。在分管農村工作期間,他注重調查研究,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多次組織農口廣大幹部奔赴全國各地,了解農村情況,傾聽農民意見。他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衝破“左”的思想束縛,科學總結農業學大寨的經驗教訓,全面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推動農村改革全面深入發展。他提出要改革農村生產經營體制,發展商品生產,肯定“包乾到戶”是黨領導下的我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理論在我國實踐中的新運用。1982年至1986年,他領導起草了5個中央1號文件,經中央研究批准後下發,推動了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他還提議將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作為我國農村基本經營管理體制長期不變寫進憲法。萬里同志高度重視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出加強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要通過改革開放、發展生產、普及教育等途徑,建立與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相適應的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

除農村工作外,萬里同志還參與領導經濟體制改革,積極推動政治、科技、教育、文化等其他各方面改革。他認真總結運用農村改革的成功經驗,堅持把轉變機制、調動廣大勞動者的積極性作為改革的指導思想,注重提高經營管理水準,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他強調要尊重價值規律、發展商品經濟的正確主張,提出要貫徹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分配原則,克服平均主義。他積極探索以增強企業活力為中心環節的經濟體制改革道路,支持企業實行經濟責任制,為推動經濟體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貢獻。他大力倡導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強調發展民主與健全法制是我們國家的一件根本大事。他積極推動政治體制改革,提出“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是政治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課題。

1988年4月,在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萬里同志當選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同月,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他強調要根據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提出要把“保證和促進改革”作為人大的首要職責,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作為人大的中心任務。他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強調發揚社會主義民主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主張通過改革一步一步使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走向制度化、法律化。他高度重視立法工作,強調要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需要加強立法工作,加快經濟立法,保障改革和建設的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在他主持下,七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了86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制定了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產品品質法、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工會法、著作權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障法等一系列對我國經濟建設、改革開放和保障公民權利方面具有重大影響的法律,還制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組織起草並提請審議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把“一國兩制”偉大構想和國家對香港、澳門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他高度重視人大監督工作,提出要把對法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同制定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明確執法檢查是人大履行監督職責的重要形式。七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任期內,共對31件法律和6個決定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了53次執法檢查,對促進法律的實施起到了積極作用。他高度重視反腐敗問題,提出要加強人大和人大常委會的監督職權,支持監督部門、司法部門工作,堅決懲治各種腐敗行為。他高度重視人大自身建設,強調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通過改革和制度建設,繼續健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各項職能。七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積極完善立法、監督、代表等工作制度以及人大議事程序,制定了代表法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委員長會議議事規則等重要法律制度,有力地促進了人大工作規範化程序化。他堅決維護黨和國家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強調要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

1992年10月,根據黨的十四大重大決策精神和我國改革開放發展進程,萬里同志提出修改憲法的建議,主張把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等載入憲法。他親自主持憲法修改小組工作,經過認真調查和慎重研究,領導起草了憲法修正案草案,並於1993年3月由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

1993年3月,萬里同志不再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職務。從領導崗位上退下來以後,他仍然關心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堅決擁護支持黨中央的領導,嚴格自律,對改進黨的作風、懲治腐敗堅定支持,積極關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

萬里同志是中共第十一屆、十二屆、十三屆中央委員,第十一屆、十二屆中央書記處書記,第十二屆、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委員。

萬里同志一生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共產主義事業。他刻苦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始終堅持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充滿信心。他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堅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萬里同志一生堅持真理,堅持正義,堅持原則,顧全大局,遵守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團結。他善於正確處理理論與實踐的關係,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切從實際出發。他身體力行,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工作作風踏實。他襟懷坦白,清正廉潔,團結同志,深受廣大幹部和人民群眾的愛戴。

萬里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戰鬥的一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一生,是追求真理、追求進步、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的一生。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貢獻給了中國人民的革命、建設和改革開放事業。他的逝世,是我們黨和國家的重大損失。我們要學習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優良作風,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

萬里同志永垂不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