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個監警會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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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希語)細細回想我們看過的香港電影或電視劇,總是少不了香港警察這個群體。劇中一臉痞氣的小混混、蠻不講理的老大媽、負隅頑抗的犯罪分子動不動就衝警察吼出一句“小心我投訴你啊,臭警察,而這時警察叔叔大多能保持面不改色、彬彬有禮,絕不會破口大罵或動手打人。

不管是在電視劇裏還是現實生活中,香港警察留給我們的印象除了英勇善戰、破案如神外,還有不卑不亢、高度克制。香港警察隊伍整體素質高是一方面,健全的法律和有效的監管也是保證警隊保持高服務水準的重要一環。

在香港,有專門的投訴警察制度,這個制度是雙層架構。所有投訴警察的個案,不論來源,均交由香港警務處投訴警察課處理及調查,這是第一層;待投訴警察課完成投訴調查後,便會把調查報告連同所有調查相關檔案及材料提交予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審核,監警會不直接接受投訴。

監警會主席郭琳廣。

近日,監警會主席郭琳廣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監警會在審核調查報告時如果覺得有疑點和不足,將會要求投訴警察課澄清或提供更多資料,甚至是重新調查。調查必須在調查報告獲得監警會的通過後才能完結。

郭琳廣表示,監警會是一個獨立機構,2009年6月1日《監警會條例》正式生效,從法律上確立了監警會的獨立性;其次監警會主席、副主席及其他委員均由行政長官直接委任,但行政長官又不可干預監警會履行職責,確保了監警會在履行職責時保持中立和不偏不倚。

根據《監警會條例》,監警會主要職能包括觀察、監察和覆檢警隊處理和調查須彙報投訴的工作,以及監察對被投訴警務人員所採取的行動;找出警隊工作常規或程序中已經或可能引致市民投訴的缺失或不足之處,並提出建議;適當時向警務處處長或/及行政長官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郭琳廣表示,監警會和警隊並不對立,而是夥伴關係。監警會的工作在於幫助警隊減少投訴、提高服務品質。

據監警會公佈的數據顯示,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投訴警察指控總數為4884項,47.4%為疏忽職守、36.6%為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6.6%為毆打,指控的數字比2011/12年度的6239項減少了約21.7%。監警會向警隊提出的質詢和建議從2009/10年度的2638項逐年下降,2012/13年度僅為938項。

關於內地如何學習借鑒香港監警會的做法,郭琳廣表示從制度建設上來講不難,可以參考《監警會條例》,但是從形成這種公眾監督和被監督人接受監督的社會文化角度來講,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目前,香港監警會有1名主席,3名副主席和20名委員。委員來自不同界別,包括法律界、醫學界、衛生服務界、教育屆、社會福利界、傳播界、商界和立法會議員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