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港地政策除身份要求外,暫時無計劃對買家資格及單位使用設立其他限制。 新華社發。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6日說,計劃在兩幅位於啟德發展區的住宅用地2013年第一季度的賣地章程中,加入“港人港地條款,規定在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單位,首次出售的對象和之後30年的轉售對象,買方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不可以公司名義購買。
梁振英說,“港人港地政策除身份要求外,暫時無計劃對買家資格及單位使用設立其他限制,如經濟狀況、是否首次置業或自住等。
梁振英在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陪同下,到東九龍視察該區的發展計劃,在視察後會見傳媒。
梁振英表示,日前公佈10項房屋及土地政策措施的同時,促請政府的地政和律政部門著手研究如何落實“港人港地政策。兩個部門已提出報告,認為主張可以落實,因此政府決定儘快執行,首先通過明年第一季度賣地計劃中的兩幅土地執行。
陳茂波說,政府在2012至13年度的賣地計劃中,首次包括兩幅啟德發展區的住宅地,總面積約1.6公頃,若以太古城或海怡半島單位的大小組合來推算,可建成1100多個住宅單位。
他說,啟德發展區配套完善、環境舒適,以這兩幅用地作為“港人港地的先導計劃很合適,切合香港人的需要。
啟德發展計劃是在香港啟德機場舊址進行的大型市區發展計劃,規劃範圍逾320公頃,基建總投資超過1300億港元。主要基礎設施包括新郵輪碼頭、公共房屋(公屋,即廉租房)等。
張炳良也表示,“港人港地的落實不是一刀切地完全禁止非香港居民在香港置業,市場會有其他的房屋供應,不受“港人港地限制,既維護香港作為自由經濟市場的地位,也優先照顧以香港為家的永久性居民置業安居的需要。